省旅委联合10部门整治云南旅游市场

08.12.2015  13:48

          日前,由云南省旅发委牵头,联合10部门再对云南11个州市开展旅游市场整治督查调研工作。此举一出,再一次吸引了社会各界关注旅游行业的整治行动,许多从业者认为,长期被各种问题困扰的云南旅游市场,如今到了接受洗礼和涅槃的关键期,导游薪酬改革推进抑或是旅游警察的建立,都引发了业者的思考。

五大诟病被列为督查重点
   11月25日至30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牵头,联合云南省公安厅、工商局、商务厅等九个部门开展了旅游市场整治督查调研工作,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组成联合督查组赴昆明、红河州、丽江等11个州市,10个部门齐出动,为期5天的督查调研为云南游市整顿打出一记重拳。
   省旅发委行业管理处处长杨澄介绍,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将从五方面进行,一是各州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建立情况、组织开展旅游市场联动执法开展情况和各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日常检查情况;二是各州市对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虚假宣传、非法经营等突出问题等整治情况及成效;三是对旅游纪念品市场,特别是对玉器银器市场的检查和整治情况;四是推进导游归属管理和导游公司体制改革情况,旅行社与聘用导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建立导游薪酬机制、保障导游合法权益保障的情况;五是各州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情况,对影响较大的违法违规案件处置情况。

导游改革仍在探索阶段
  在对11个州市督查调研过程中,导游归属管理和导游公司体制改革建立、导游薪酬机制仍然是瞩目的焦点。
  一方面,导游的薪酬机制、激励机制特别是劳动保障机制普遍不健全、不完善,导游对旅行社难以产生归属感,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难以提高;另一方面,由于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的盈利模式使导游生存压力加大,在带团过程中背离了导游岗位的服务本质,造成服务质量降低、“退货难”等问题,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
  丽江市旅发委行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丽江目前100%的导游都和旅行社签订了劳动合同,导游的年检和合同直接挂钩,没有和旅行社签合同的导游过不了年检,这也是旅发委的一致要求。丽江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根据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丽江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导游隶属关系的改革方案,健全保险制度体系,同时严格要求,不与行业协会、旅行社和导游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将不予使用。
  无独有偶,导游也是大理的热门话题,大理州导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彭文丽说到,大理作为云南导游改革的示范点,一直积极探索,将马上成立导游协会,协会成立后将会更好的规范导游管理。
  西双版纳持证导游约1100名,通过2015年检有938名,已经签订合同有500多名,西双版纳旅发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薪酬体系建设正在持续推进中。
  “目前昆明已经有2家导服公司拿到派遣资质,对于导游的薪酬改革还在探索阶段。”昆明市导游协会秘书长李伟告诉记者。不管怎样,导游改革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任重道远。

组建旅游警察慎重而为
  为期5天的督查调研就如何组建我省旅游警察队伍纳入调研内容。今年国庆节期间,全国首支旅游警察队伍——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获准成立。刚一成立的旅游警察就查处案件多起,担当起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的重任。业者认为,作为一项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多群体的活动,旅游纠纷涉及的民事行为大多超出各传统部门的职责权限,借鉴国际经验,设立特殊职责的“旅游警察”,对于国内众多旅游目的地而言,都是一项很好的探索和尝试,但要慎重而为。
  昆明市旅行社协会会长、昆明风光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朱伯威说到,旅游经济是一个专业的经济体系,也是一个综合的经济体系,建立旅游警察要充分了解旅游特性以后再慎重而为。
  有业者建议,旅游警察一定要有很高的专业性,旅游每个环节都是一个大行业,该职业对旅游相关产业的法律知识都要了解,不能在处理纠纷时洋相百出;此外,旅游警察要有很强的服务公共性,旅游是世界的,旅游警察也应该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朱伯威表示,旅游警察是一个区域旅游的形象代表,它的设立不能一时冲动,要经过细致的调研论证,认真对待,提升旅游警种专业知识,要看旅游警察设立的必要性、社会的认知性和最后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