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部署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

24.07.2015  12:17

      本报讯(记者 朱蕾) 7月22日,我州召开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试点工作,要求要认真按照省、州的实施方案,迅速启动工作,全力加以推进,确保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是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地震局、省保监局等部门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在巨灾保险方面作出的大胆尝试和积极探索。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从建立和完善全社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创新的思路、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地抓好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各县市要认真学习省、州的实施方案和大理州的赔付细则,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抓紧完成协议签订,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尽快落实补贴资金,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强化保险公司职责,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统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试点工作中要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创新,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政策支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为全省全面推行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积累经验、探索路径、作出贡献。
      会议通报了《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就《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赔付实施细则(试行)》作了说明,并对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的业务工作进行了介绍。
      州政府副州长邹子卿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经省人民政府同意,6月30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地震局、省保监局联合下发了《云南省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方案》,正式将大理列为全省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的唯一州市,试点期限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