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部署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近日,省人民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着力突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全面部署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地方监管、属地管理责任,迅速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专题听取一次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冬春旱季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各行业部门加强对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监管,全面督促本部门、行业、系统和管辖的单位(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检自查。督促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做到“静态”火灾隐患全面消除,“动态”火灾隐患可防可控。
明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任务。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任务。要求各地对前期已经挂牌但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主体、措施、资金,督促于12月31日前整改销案。明确行业部门整治任务。明确教育、民政、住建、文化等15个行业部门的整治范围和工作任务,紧盯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开展联合检查,切实整治火灾隐患。明确网格管理员整治任务。要求乡镇、街道组织网格管理员对行政区域内容所有社会单位、居民楼院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对孤寡病残和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明确地震灾区整治任务。要求鲁甸、景谷地震灾区组织人员重点对受灾群众安置点和恢复重建工程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力度,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突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媒体宣传。各级宣传、广电部门组织新闻、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集中剖析典型火灾案例;组织媒体记者参加暗查暗访,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化社会面宣传。民政、教育、消防等部门紧盯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着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强化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消防设施施工、操作人员和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督促社会单位按规定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提高群众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突出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开展水源普查。要求各地组织对辖区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普查,及时解决水源不足的问题。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各级公安消防部队、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定期组织开展“六熟悉”活动,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广泛开展冬季练兵活动。推进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作战指挥部和整建制中队实战化训练,强化官兵体能技能,着力提升部队综合实战能力。加强战勤保障工作。及时补充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