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印发邮政寄递电动三轮车“三统一”管理实施意见 助推边境民族地区行业发展
近日,红河局联合协同州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邮政寄递行业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印发了《红河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寄递行业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三统一”管理实施意见,着力破解邮件、快件投递“最后一公里”难题。
“三统一”管理(即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车型、尺寸和统一编号管理)实施意见的印发,将从五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成立由邮政管理、公安、交通、工商、住建等部门和快递协会为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机构,积极推动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齐抓共管;二是建立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实行驾驶人考试质量通报制度,邮政快递行业运输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并通过车辆驾驶技能培训和考试;三是建立邮政快递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在规范企业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落实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交通安全直接责任,与驾驶人签订责任书,对驾驶人发生交通违法、责任交通事故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对存在多次违法、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驾驶人一律予以辞退处理。发生因企业主体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企业取缔快递经营资格;四是建立快递车辆“三统一”规范管理制度。统一规范邮件、快递运输、投递车辆的类型,制定统一的快递车身标准,快递企业按照颜色、标识和编码规则的统一标准对电动三轮车进行管理。快递企业为所使用的运输车辆和电动三轮车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提高寄递业运输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障。统一制发《快递员登记证》、《快递三轮车登记证》、《快递三轮车保险卡》,规定2018年1月1日后,未达到“三统一”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运输和投递;五是制定路面执法与源头管理联动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定快递电动三轮车通行限速、限行区域和限行路线等。对路面查处的快递运输、寄递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交管部门登记汇总后通报邮政管理部门、快递协会按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红河局表示,“三统一”管理实施意见印发实行后,全州700余辆邮政寄递电动三轮车将纳入交通安全管理范围,将进一步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推进邮政寄递行业更好服务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