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甘肃省道德模范夏宝云:用爱让生命永恒
“崇高的生命其实很难用时间计算,我们无法去延长生命,却能将生命赋予永恒。他的大爱启迪我们对生命的思考,他的平凡让我们永远记住了他的名字……”
这是在2013十大陇人骄子评选揭晓暨颁奖典礼上,评委会为夏宝云所致的颁奖辞。
夏宝云,这名只拥有了25年短暂生命的青年,在生命弥留之际,决定捐献自己的器官,用爱让生命延续。如今,他的1个肝脏、2个肾脏和2份眼角膜,使3名危重患者重获新生,2名患者重见光明。
夏宝云,生前系张掖市高台县新坝镇照二村村民。2001年,夏宝云的父亲不幸遭遇车祸去世。两年后,因生活所迫,母亲领着年幼的夏宝云改嫁他乡。也是在这一年,为了改善生活,夏宝云放弃了上高中的机会,远赴新疆打工,贴补家用。2011年,母亲潘金玲因患子宫瘤、卵巢囊肿做了全切手术,夏宝云随即赶回老家照顾母亲。2012年年初,噩耗再次传来,夏宝云得了严重的脑神经胶质瘤。一时间,全家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
为了给他看病,继父卖掉了房产,亲戚朋友也慷慨相助,筹资给夏宝云治病。全家人带着他上兰州、赴北京。在北京海军总院,主治医生告诉他们,因瘤体所处位置神经较为集中,无法摘除,治愈希望渺茫,建议做碘粒子植入手术,保守治疗。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夏宝云的病情稍有好转,在家人的陪伴下回到老家。
回家后的夏宝云常常沉思,先后两次向家人提出捐献器官的心愿。他告诉母亲:“我捐献器官的事情你不要忘了,我想捐给对社会有用的人、年轻人、大学生。我死了,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不后悔。”
尽管家人一时无法接受这样残酷的现实,但为了满足他的心愿,2013年4月,夏宝云的家人与高台县红十字会联系,讲了夏宝云要捐献器官的意愿。高台县红十字会随后向省红十字会提出申请,省红十字会随即联系医院,并为夏宝云做体检。2013年9月,夏宝云病情恶化,整个人处于瘫痪昏迷状态。11月10日,已二十天没有进食的夏宝云突然清醒,再次向家人提出捐献器官的想法。为实现他的心愿,家人再次与高台县红十字会联系,省红十字会协调兰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领导,医院的专家当即驱车,于11月12日赶到夏宝云家中。在省红十字会联络员的全程监督下,兰大一院医生与夏宝云家人协商后,于当天下午4时50分由母亲潘金玲和弟弟夏亮云陪同,将夏宝云推上急救车转院至兰州,做生理检查和最后的治疗。
2013年12月3日,是夏宝云住进兰大一院的第22天,上午8时许,弟弟夏亮云发现躺在病床上的哥哥出现了异常情况。他立即跑出病房喊来医生和护士,抢救随即展开……下午5时许,省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与夏亮云和他家人就器官捐献事宜进行了协商,最后,夏亮云郑重地在《捐献登记表》上签字。当晚7时许,经过供体、受体器官的顺利配型,兰大一院成功为一名肝病患者移植了夏宝云捐献的肝脏,肾脏和眼角膜移植手术也在积极实施……
当晚9时许,夏宝云平静地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用自己的大爱义举让生命永恒。2014年1月,他被追认为“工行杯”感动甘肃·2013十大陇人骄子。(作者 张学明)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