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回应PPP遇冷:不重视合理投资回报
就如何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兼投资司司长许昆林在致辞中强调,“要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PPP项目中的关键作用,合理确定价格收费标准、运营年限,保障社会投资者合理的收益”。
韩志峰认为,PPP项目的开发还应充分发挥项目本身的商业价值。他以体育场馆为例称,北京工人体育场周边餐饮娱乐设施齐全,而“鸟巢”周边商业开发远不及此。“如果这两个都是PPP项目,工体更重视项目的附加价值开发,从而减少政府和使用者直接承担的成本。”
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就是因为在建设之初对投资回报率的估计有误,最终导致项目难以为继。出于对预期效益的乐观评估,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一经推出便吸引了17家民营企业参股。但项目在建设期间多次要求追加投资,项目规划阶段的投入预计在64亿元左右,但直至建成项目共花费136亿元。
项目运营五年之后,周边的跨海通道相继开通,对杭州湾跨海大桥造成了明显的分流。2010年跨海大桥实际的车流量仅有1112万辆,与可行性报告预计的1867万辆减少了30%以上。面对远低于预期的回报,民营企业纷纷撤股,最终政府不得不通过国企收回项目的大部分股份。
分析认为,该项目在合同签订之时就没有考虑到社会资本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性,社会资本方未就项目的惟一性和违约补偿与政府达成一致,各方对于风险之下的投资回报机制也未做更多详细的说明。这一案例很典型地反映出国内PPP模式在投资回报机制方面的不成熟。
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认为,目前部分PPP项目前期投资量巨大,回收周期较长的现状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增加了许多难度。在他看来,PPP模式已经到了反思和反省的阶段。“完善投资回报机制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当前还无法迅速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来看,政府可以对这些项目给予一定补贴,更多地让利给民间资本,激发民间资本参与的热情,打消回报层面的疑虑。”陈及说。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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