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目标倒逼 严格考核奖惩 玉溪污染减排工作稳步推进

09.09.2015  12:02

玉溪市通过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目标倒逼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强化监督等多种有效措施,不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项目进展顺利,管理减排项目运行正常。

2015年以来,玉溪市坚持把污染减排工作作为“生态立市”的重要抓手,着力从三个方面强化工作措施落实。

党政齐抓共管,高位推动形成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玉溪市委印发了《“八要”方案》,制定了《绿色玉溪行动计划》,统筹部署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对污染减排工作提出更加严格要求。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实行市级领导分工负责联系“七位一体”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重点减排项目分配到全市实职厅级领导干部牵头负责推进。市政府成立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直部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市、县(区)政府,有效保障政府负责,环保牵头,住建、工信、农业、公安、统计、督查各负其责的协调配合机制正常运转,为污染减排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注重工作实效,立足实际建立健全目标倒逼机制。玉溪市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认真对照与市政府签订的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实行倒逼机制,制定严格的时间表,提出具体的项目、时间进度、削减任务和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逐一对照抓好落实。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深入减排企业,认真做好培训、指导,协调办理具体工作,以优质服务推动减排项目落实。执法部门依法加大对减排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重点减排项目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同时,认真抓好半年核查核算工作,做到了提前安排,逐级审核。

严格考核奖惩,不断加大减排工作督察督办力度。玉溪市将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全市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市政府组成专项督查组,每个季度对县区政府减排工作和重点减排项目开展现场督查,对运行不正常或进度滞后的县区进行通报并要求分管副县长到市政府说明情况。从市级排污费中安排250万元用于全市污染减排补助资金,用于补助重点减排项目和市、县(区)减排工作推进等。

截至目前,通过全市上下不懈努力,2015年云南省政府下达玉溪市138个减排项目中,64个工程减排项目正在有序推进,14个结构减排项目已关闭拆除9个,60个管理减排项目运行正常。2015年1-7月全市污水处理厂累计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量6903.80吨,完成年度任务的60.58%;累计完成氨氮削减量577.02吨,完成年度任务的5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