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 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18.12.2018 03:42
本文来源: 发改委
在发行管理方式上,《通知》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优质企业债券,实行“一次核准额度、分期自主发行”,批文有效期延长至两年,允许发行人灵活自主设置各期债券具体发行方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灵活度,补充营运资金比例提高至不超过50%,允许优质企业依法依规面向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等。
按照要求,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实行“负面清单+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其中,“负面清单”明确了严格的债券资金禁止投向领域,有效引导债券资金流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体经济。
《通知》规范了优质企业信息披露要求,强调以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为核心,引导形成市场化约束机制,加强优质企业信息披露,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债券信用档案,并对优质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实行“双随机”抽查,加强对优质企业债券资金投向、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科学有效防范债券市场风险。
经济日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8.12.2018 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