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检察院完善信访机制

29.01.2016  19:55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关于“诉访分离”的要求,通海县检察院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信访分类受理、一次性告知、检察长带班、联合接访等4项制度,确保管辖内群众信访得到“情况及时反映、案件及时受理、结果及时答复”。

  该院完善诉访分类受理制度,针对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申请民事诉讼监督等涉法涉诉信访,设立专人受理窗口,由熟悉业务的检察人员集中受理审查,按照不同类别分类与统一登记;针对一般信访与缠访闹访案件,由具有群众工作经验的检察人员负责接待,确保案件能够得到解决。

  该院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依法制定《控告举报事项须知》《刑事申诉受理须知》《申请民事诉讼监督须知》等信访告知书,就案件管辖范围、受理条件、提交材料、办案期限、不予受理的情形对来访群众进行一次性告知,并将以上内容以液晶屏滚动展示,减少群众的奔波劳累之苦。

  该院完善检察长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接待日由分管副检察长与窗口接访人员同时接访,两名接待人员在大厅负责接待群众来访。遇有群众要求检察长接待的情况时,可随时预约检察长接待。重大会议、赛事期间,分管副检察长直接负责处理信访问题,确保部分信访隐患案件能够及时得到化解。

  该院完善联合接访制度,实行接访“一个窗口对外,控申与业务科室联合答复”。针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及其他涉及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由控申部门联系案件承办人进行联合答复。针对疑难复杂案件,难以确定案件管辖归属的,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确定后由控申科答复信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