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漾濞彝族自治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11日至8月3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漾濞县进行了巡视,并于2014年9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漾濞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力度需要切实加强”的整改情况。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2015年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列出2015年落实主体责任清单14方面26项,并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坚持廉政提醒谈话和任前廉政教育,副科以上干部年度述廉实现全覆盖。改进考核方式,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实行季度巡查制度。约谈乡镇党委书记9人。对巡视组移交的涉及4名县管干部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诫勉谈话3人,一名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因涉嫌严重违纪,经组织调查后已移送司法机关。
2.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主业不够突出,监督缺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的整改情况。按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清理协调议事机构88个,保留17个。县纪委完成了内设机构调整准备工作。
3. 关于“对土地出让、教育卫生、城市住房建设、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资金使用以及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薄弱,惩防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建立重点项目县处领导挂钩机制。加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专项整治,对违法情况坚决依法查处,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对项目进行前置审计和结算审计,对财政拨款资金抽查,进行绩效评价。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编制权力清单目录1336项并予以公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共纳入管理118名专家。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由县财政局牵头于2015年3月份对全县34个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4. 关于“一些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薄弱,‘苍蝇’式腐败侵害群众利益”的整改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2014年年内查处村干部2人,组织村“三委”负责人180余人进行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规范用地审批供应、监督管理、出让金管理等工作。建立专户转账制度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强化民生资金监管,至2014年底,公示资金6335.553万元,涉及群众8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