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11日至8月3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漾濞县进行了巡视,并于2014年9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漾濞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力度需要切实加强”的整改情况。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2015年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列出2015年落实主体责任清单14方面26项,并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坚持廉政提醒谈话和任前廉政教育,副科以上干部年度述廉实现全覆盖。改进考核方式,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实行季度巡查制度。约谈乡镇党委书记9人。对巡视组移交的涉及4名县管干部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诫勉谈话3人,一名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因涉嫌严重违纪,经组织调查后已移送司法机关。
2.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主业不够突出,监督缺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的整改情况。按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清理协调议事机构88个,保留17个。县纪委完成了内设机构调整准备工作。
3. 关于“对土地出让、教育卫生、城市住房建设、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资金使用以及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薄弱,惩防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建立重点项目县处领导挂钩机制。加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专项整治,对违法情况坚决依法查处,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对项目进行前置审计和结算审计,对财政拨款资金抽查,进行绩效评价。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编制权力清单目录1336项并予以公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共纳入管理118名专家。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由县财政局牵头于2015年3月份对全县34个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4. 关于“一些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薄弱,‘苍蝇’式腐败侵害群众利益”的整改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2014年年内查处村干部2人,组织村“三委”负责人180余人进行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规范用地审批供应、监督管理、出让金管理等工作。建立专户转账制度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强化民生资金监管,至2014年底,公示资金6335.553万元,涉及群众8000多人。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 关于“会议多、发文多、形象工程多等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落实情况。减少文件会议数量,至2014年底,县委共发文299份,同比降9.67%。截至2014年底,共召开全县性会议14次,同比降6.67%。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工程建设决策制度》,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
2. 关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客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仍有反映,一些单位和部门甚至存在搞变通的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制度,2014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1494人次,检查单位936个(次),餐饮娱乐场所54个(次)。给予一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党内警告处分。
3. 关于“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还不完全到位,缺乏强有力的督查手段和完善的问责约束机制”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4个明察暗访小组,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修改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完善问责机制。
4. 关于“少数干部作风不实,开拓进取精神不强、缺乏担当意识,存在‘等靠要’思想,个别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和“少数部门作风散漫,推诿扯皮,执行力不强,抓落实力度不够,工作效率低下”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庸懒散慢玩浮”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问责干部20人。制定《干部素质拓展工程实施方案》,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县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工作和行政效能监察,严肃处理失职渎职行为。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 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少数班子成员主动学习意识还不够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的整改落实情况。“走出去”“请进来”结合,“上挂”“下派”,“外送”“内调”结合,抓学习锻炼。加强调查研究,2014年县处级领导深入基层调研、驻村平均为110天、10天。完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票决制,修订完善《县委常委会议干部任免投票表决办法(试行)》。
2. 关于“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宽,存在片面追求年轻化倾向,对基层干部培养和选拔使用力度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采用不同方式了解干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专业技术性较强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的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的方案》,选拔了1名事业干部进入专业技术性较强部门领导班子,6名事业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3. 关于“执行干部政策法规存在不严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把“五个关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工作。实行全程记实监督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信息、运作程序、责任人等进行详实记录,实行全程记实监督管理,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4. 关于“干部梯次结构不合理,缺乏整体活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注重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实行干部梯次配备。2014年以来将8名年龄偏大的基层干部提拔到科级领导岗位,调整充实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对“长期抽调乡镇干部到县级机关顶岗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清查,及时清退。
5. 关于“一些县级部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经核查,全县超职数配备干部共33人(其中:因党政分设配备的机关党总(支)部书记23人,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兼任同级其他部门领导职务10人)。截至2015年4月底,已整改消化因党政分设配备的机关党总(支)部书记共8人,2017年底前将全部消化完成。
6. 关于“对实转非干部的使用和管理缺乏研究和创新,存在人才浪费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2014年,共抽调38名非领导职务干部参与重点工作组织协调,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制定《科级非领导职数设置方案》《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
四、对相关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措施
1. 关于“县城东片区、北片区开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成立2个工作组,开展工作,至2014年底,工作基本完成。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实际,依法依规重新制定《漾濞彝族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建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发文实施。
2. 关于“‘三路一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运营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4年底,东片区核桃广场至漾江北路段完成了主体道路及附属绿化带建设。苍山西路及漾江北路正在进行预算及施工图设计。金星大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配套管网、设备安装完工,铺设管网19.6千米。垃圾处理场已投入使用。
3. 关于“核桃产业精深加工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发展核桃精深加工,加强与校、院合作,打造“漾濞核桃”知名品牌。计划培植和引进至少2家产值上亿元的核桃加工企业,精深加工企业至少1家。
4. 关于“县城及周边土地管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规范建设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清理整治县城规划区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加强并细化职能责任,不定期联合巡察,2014年10月份以来,对乱建、乱占等违规违法现象给予了警告教育,限期整改,逐步清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杜绝了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出现。
5. 关于“教育资源科学分配、规划及投入不合理和学校教学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实现100%小学毕业生到县城就读初中,70%小学生集中到中心完小就读。2014年,共建成各类教育基础设施10000多平方米。实施了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教学装备类),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
6. 关于“医疗资源的科学分配、规划及投入和县医院行风建设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4年,完成各类卫生基础设施投资870多万元。招考技术人员29名,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各类培训530多人次。探索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院长负责的法人管理模式。
7. 关于“干部下乡、出差补贴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下发《漾濞县工作人员到基层公务活动交纳食宿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已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
8. 关于“对巡视组在巡视漾濞期间,按照干管权限,对移交的案件线索和各类信访举报进行处理”的整改落实情况。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21件,办结21件。
整改落实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漾濞县反映。
联系单位:漾濞县委政府督查室
联系电话:0872-752545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