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延长至12月16日

13.12.2018  09:31

今年8月1日开始,昆明市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对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等12类人员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旨在摸清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各县(市)区第一阶段的采集时间延长至12月16日。

采集对象包括12类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村(居)委会设置的集中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