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公益诉讼

01.08.2018  03:13

从全国首批公益诉讼试点省份到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建立,3年来,云南公益诉讼成效如何?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就我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就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公益诉讼如何守护绿水青山?诉前程序怎样更好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与食药领域案件鉴定难、取证难矛盾如何破解?会上,10名委员结合调研、报告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发问,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诚恳作答。

保护绿水青山

助力云南建成中国最美丽省份

我省是全国首批开展公益诉讼的试点省份之一,从2015年7月起,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在昆明等8个州市及其下辖的81个县级检察院开展为期2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询问一开始,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许绍政就晒出了一张漂亮的成绩单:试点期间,我省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案件数量均居全国第二;今年1至5月,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数、立案数、诉前程序案件数均居全国第一。

以法治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公益诉讼的重要领域,也是云南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黄文武委员追问,漂亮的成绩背后,公益诉讼是否对云南的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实实在在的作用?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施建邦列举了一组数据说明: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2129件、提起诉讼103件,分别占诉前程序案件和提起诉讼案件总数的62.93%和59.54%,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督促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耕地7949.82亩,保护被污染土壤279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50.1公里,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面积47317亩,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关停、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240余家。

施建邦介绍,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等犯罪的同时,积极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相关单位通过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将生态环境恢复情况作为衡量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的重要因素。

听完回答,委员们点头肯定。“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以公益诉讼的实际成效助推环境保护,留住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为云南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作出贡献。”梁志敏委员说。

守护舌尖安全

破解食药领域线索发现难案件少难题

舌尖上的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在日常生活中,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老百姓非常关心,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数量不多,与现实司法需求还有差距。陈洪委员对此发问。

省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处负责人万玮坦言,在试点期间,我省食药领域履行诉前程序7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件,数量确实偏少,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存在客观困难,其中最难之处就是案件线索发现难。

万玮解释,食药领域案件一般要出现严重的后果才可能引起重视,比如说三鹿奶粉案,如果不是出现了全国食用三鹿奶粉的大量婴儿患肾结石,也许不会发现奶粉里含有三聚氰胺。

如何破解线索发现难?万玮表示,检察机关要训练灵敏的触角,加强与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联系,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刑事案件及新闻报道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同时进一步加强与食药监、质检等行政机关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食药领域行政执法信息,寻找案件线索。她举例,红河州金平县冻品事件发生后,红河州检察院及时与州食安委联系对接,布置13个基层检察院加强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系,必要时参与综合执法,从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除了线索发现难,鉴定难也是影响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不多的原因。番跃平委员把焦点对准了鉴定难。

鉴定难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瓶颈。”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王朝辉坦言,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污染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案件的鉴定较为复杂、范围广泛,加之公益受损时间跨度长、多因一果、污染叠加、跨区域等原因,造成了鉴定周期较长、鉴定费用高等。

对此,省检察院一方面聘请了来自高校、学会、法院的7名专家为环境资源保护和公益诉讼专家咨询组成员,在证据认定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王朝辉表示,检察机关将克服困难,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促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严格诉前程序

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作为

诉前程序是公益诉讼的一大特色。检察机关先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主动履职,只对逾期未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案件才提起公益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的公益诉讼案件是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在诉前程序阶段得到处理,实现了公益诉讼的目的,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效率。2018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1891件行政案件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履行诉前程序,41.6%的案件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得到了解决,54.3%的案件行政机关正在纠正处理。

检察机关如何监督诉前检察建议的执行情况?如何更好地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中的作用?”和正兴委员发问。

王朝辉回答,首先是争取行政机关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然后就要做好诉前检察建议的跟踪监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后,通过跟踪监督来判断行政机关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虽有回复但并未进行实质性整改、仅纠正部分违法行为而没有全部整改等情况,如果行政机关没有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或者只是部分整改的,就依法及时提起公益诉讼。

试点以来,检察机关共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22件,经过诉前程序,有127件逾期未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王朝辉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把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作为工作重点,针对行政机关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务实、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避免出现整改措施简单化、缺乏实质性整改内容和举措等情况。

希望检察机关严格执行诉前程序,以高质量的诉前检察建议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和正兴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