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述责述廉促支部党风廉政建设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有几类?‘四种形态’是哪四种?党的‘六大纪律’具体指什么?”8月29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机关支部书记和州市院纪检组长述责述廉座谈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以往不同的是,汇报人除了述责述廉,还要回答主持人现场提出的有关党风廉政方面问题。
会上,昆明、昭通、玉溪、红河、版纳、迪庆等6个州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首次到省检察院述责述廉,从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执行纪律情况和需要向组织汇报的事项、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等方面详细汇报了自己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省院机关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等14个支部书记就该部门履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述责述廉,详细查找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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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周和玉指出,本次述责述廉会议,目的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深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进一步促进全省各级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他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把从严治党作为第一责任旗帜鲜明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尊崇党章,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守住法律底线、道德红线。要增强政治警觉性,提高政治鉴别力,以身作则,管好自己,发挥表率作用,带领支部全体党员认真落实“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的要求。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 ,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使党要管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通过“送精神、送责任、送问题”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确保每一位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工作有人促、问题有人找、整改有人盯,有效促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有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着力提高自身素质,从严要求纪检干部带头严守各项纪律,做到心中有戒,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把监督执纪的腰杆挺得更直更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