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4月11日至6月1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迪庆藏族自治州进行了巡视,并于7月1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迪庆州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州委常委班子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州委常委会先后3次听取州纪委工作汇报,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迪庆州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积极探索主体责任运行机制,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实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对各级领导干部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监督;州纪委突出执纪监督主业,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充实办案力量,将原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69个减少到15个;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认真贯彻落实《迪庆州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全面督促落实各级“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的规定,目前已实现州、县两级机关全覆盖。
围绕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严肃查处钱权交易、与民争利、贪污贿赂类案件;加快推进信访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平台建设,对全州案件线索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梳理。1至8月,全州共收到信访举报116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64件,立案7件,初核了结30件,正在初核27件。共审理审结案件18件,处分违纪人员20人,给予党纪处分18人。省委第八巡视组移交的37件案件线索,已办结4件,转交上级有关部门3件,正在办理24件,暂存6件。
制定了《迪庆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继续整治领导干部及其子女、亲属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矿产开发、水利水电开发、土地使用、工程招投标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制定了州委领导班子成员“三严禁”公开承诺书,公开向社会承诺。
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拟提拔人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州1433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努力减少各类文件数量,严格控制发文范围;严格执行分类管理制度和会议经费预算管理,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
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集中整治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整治“会所中歪风”,全州2689名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签订了承诺书;对全州近1000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吃空饷”人员专项清理,共清理出“吃空饷”人员52人,其中9人已返回工作岗位上班,16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27人已移交各级人社部门正在完善相关手续;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规定的各种作风问题。1-8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了15次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干部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对39名违反上下班纪律的干部进行了政务网实名通报;对全州1393辆公务用车张贴统一标识牌;依托和利用好州委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分期分批组织了3810名党员干部参观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