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连连看】法庭“搬”进景区 旅游纠纷就地解决
云南游近年呈现火爆增长趋势:2016年接待海内外游客4.31亿,同比增长31%。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纠纷数量也呈现逐年上升态势,且案件数量上升幅度大,旅游市场乱象不断成为焦点话题。
在此背景下,云南省法院化解旅游纠纷工作却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据了解,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云南省人代会上的赞成率,连续四年呈上升之势,2016年达到98.47%。
肩负着为云南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力司法保障的法院系统,在化解旅游纠纷、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健康和谐旅游市场方面,有哪些作为?3月6日,《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
基本实现重点景区全覆盖
记者:我们注意到,从2016年开始,云南法院系统在全省各重点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或旅游案件巡回审判点。一年来,旅游巡回法庭或旅游案件巡回审判点建设进展和运行状况如何?
张学群:2015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省考察指导工作时,作出“云南旅游资源丰富,要大力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了旅游业在全省产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为云南省旅游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
推进依法治旅,法院系统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规范旅游合同行为,加大事前预防和指导,保证契约自由和公平;二是加强对旅游经营活动的监督与管理,严惩消费欺诈、强买强卖等宰客行为,打击“零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保障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三是加大对旅游区生态环境、旅游资源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严惩违法过度开发行为、不文明旅游行为、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等,保护好民族文化、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原产地证明商标;四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旅游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与人民法院诉讼制度的全面对接,最大限度地满足旅游者维护权益的程序需求,最大程度提高旅游纠纷处理效率;五是在旅游资源集中区挂牌设立专门法庭,并且将固定化的旅游法庭建设和车载流动法庭等巡回审判点相结合,就地解决各类旅游纠纷,满足旅游者对旅游纠纷处理便捷性的要求;六是采用灵活审判机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及时妥善审理旅游纠纷案件,节约旅游者诉讼成本和时间;七是建立人民法院与旅游管理部门之间的长效沟通交流机制,强化相互间的配合、制约和促进,人民法院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行政机关要支持人民法院对旅游纠纷快速裁决与执行工作,形成工作的合力。
2016年7月,云南省高院与省旅发委联发了《关于服务保障全省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实施的意见》。根据该意见的要求,省高院民一庭下发了《关于推进全省旅游巡回法庭挂牌成立工作的通知》,就全省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或旅游案件巡回审判点提出具体要求。
截至2017年2月,云南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根据辖区内旅游资源分布情况,设立旅游巡回法庭69个,旅游巡回审判点74个,已经基本实现重点景区全覆盖。
“三快”确保纠纷及时化解
记者:对于旅游法庭的概念,旅游者的感觉是包罗了打击旅游中各种乱象的法庭,那么旅游法庭受理案件的类型和特点是什么?
张学群:旅游法庭和巡回审判点的设置,主要是针对旅游纠纷案件。什么是旅游纠纷案件,教科书上没有明确的概念。在司法实践中,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主要包括旅游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类型。这类案件的特点是案由相对集中、法律关系相对简单。
记者:旅游纠纷发生后,旅游者由于行程限制,不愿在纠纷发生地过多停留。那么,旅游法庭在纠纷处置上与一般诉讼相比最大优势是什么?
张学群:这个问题提得很好,问到了关键点上。我们把处置旅游纠纷的关键,归纳为“三快”原则。针对旅游纠纷案件涉诉标的小、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特点,积极运用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快立、快审、快结。对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的旅游纠纷案件,原则上应当日受理、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力争就地受理、审理、调解和执行。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案件审理中要注重调解、简化文书,尽量做到即时履行,确保旅游纠纷及时化解。
多元调处配合便民服务
记者:您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旅游巡回法庭的设立标准和工作流程?
张学群:云南各级法院已建立的旅游巡回法庭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情况是在辖区内客流量较大的著名旅游景区设立旅游法庭或巡回法庭。例如:昆明市石林县人民法院设立的石林旅游巡回法庭,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在大理古城设立的大理古城巡回法庭、在喜洲镇设立喜洲人民法庭,文山州丘北县设立的普者黑巡回法庭等;另一种情况是在著名景区、重点景区设立旅游案件巡回审判点,利用旅游黄金周、小长假等假期,采用多种便民方式巡回立、审各类旅游纠纷案件,并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例如:大理州大理市法院在双廊镇及沙溪镇、曲靖市陆良县法院在彩色沙林景区、丽江市玉龙县法院在玉龙雪山云杉坪景区、香格里拉市在普达措国家公园设立巡回审判点等。
通过上述旅游巡回法庭的不断尝试,也形成了较为明确的工作特点:
化解纠纷快速。有针对性地为旅游纠纷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也避免了因旅游者居住时间短、对旅游地不了解所带来的诉讼不便及事后取证的困难,节约了诉讼成本及司法资源。
联动机制完善。充分发挥审判优势与调解经验,与辖区内旅游、物价等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快速反应,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化解旅游纠纷,形成全面多元的调处合力。
便民服务周到。在景点、宾馆、旅行社公示法庭地址、法庭值班电话等信息,印制并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巡回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服务,拉近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
记者:旅游巡回法庭或旅游案件巡回审判点对化解旅游纠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不小作用,其中是否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张学群:旅游巡回法庭或旅游案件巡回审判点在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短板。比如,“调”与“诉”衔接不畅,诉讼周期和成本过高,导致旅游者维权积极性不高;旅游管理部门与人民法院没有形成制度化的沟通协作机制;人民法院尚未建立审理旅游纠纷的专门机构和专门程序,尚未建立起一支既懂旅游又懂法律的法官队伍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研究,逐一破解。
在采访结束时,张学群兴致勃勃地告诉记者,适应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趋势,云南省高院携手百度地图,即将联合发布云南旅游法庭地图。届时,遍布全省旅游重镇的69个旅游法庭、74个旅游巡回审判点的地址、地图定位、联系法官姓名和电话等法庭基本信息将一览无余,方便旅游者了解司法维权信息、理性维权,快捷解决。
(《法制日报》2017年3月8日,记者 王宇)
见习编辑:王元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