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03.09.2016  17:05

  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不断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通知》要求,要在年内实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全覆盖。2016年1月1日起,全省85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全面实行乡村教师(乡中心区、村庄学校的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年内实现政策实施县、乡村学校、乡村教师“三个全覆盖”。各地要根据乡村学校的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合理划分补助的档次及标准,重点向教学点、村小和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差别化政策实施的范围、对象、档次及标准等具体办法,由各州、市、县(区)自行确定,最低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500元。各地应将3年服务期内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纳入政策实施范围。不得将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充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财政统筹安排中央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对落实差别化政策较好的集中连片特困县予以综合奖补。鼓励各州(市)和非集中连片特困县实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

  记者 李沙青(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