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大理白族自治州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政府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政府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州人民政府决定举行《大理白族自治州招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州人民政府法制局起草的《大理白族自治州招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代表(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州年满18周岁,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或者关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民10至12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州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8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州政府法制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0人以内,一是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二是由州级行政机关派员参加。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州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州政府法制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网络方式报名。报名信函寄至大理州人民政府法制局(邮政编码:67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2-2316855;网络报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fazhiju2008@sina.com。
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11:30。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州人民政府法制局将于2010年12月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中国大理门户网站、大理日报、大理电视台、大理州人民广播电台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大理白族自治州招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大理州政府法制局 史凯,联系电话:2316855。
附 件: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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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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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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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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