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州市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正式启动,请各州市商务局积极组织经营好、有发展潜力的外向型企业参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展出内容
第一期:2017年4月15日-19日
展出内容: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等。
第二期:2017年4月23日-27日
展出内容: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等。
第三期:2017年5月1日-5日
展出内容: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及医疗保健、食品等。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30日
三、申请办法
请申请企业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展位,具体如下:
(一)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可根据第121届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申请对应展区的一般性展位,在线申报并打印参展申请表,填报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所属交易团,并按交易团要求提交相关评审材料(见附件1)后,参展申请正式生效。已经在116届(含116届)后广交会后提交过申请资料的企业仅需要提交参展申请表、联营申请表和企业广交会负责人信息表即可。
四、注意事项
(一)每个企业展位在广交会三个展期申报总数不超过12个。除化工产品、家用纺织品、食品展区不限制展位申请数量之外,每个展区展位申报不超过2个,同时上述三个展区的展位申请不计入申报总数内;
(二)申请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生产及经营产品种类为依据进行展位申报,优先申报有对应产品出口业绩的展区展位。每个企业每期最多可在2个无对应产品出口业绩的展区申请参展,每个企业每届(三期合计)最多可在4个无对应产品出口业绩的展区申请参展。如企业申请参展展区数量超过上述标准,则视该企业申请为无效(化工产品、家用纺织品、食品展区除外);
(三)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将依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交易团通知为准;
(四)交易团进行展位分配时将根据展位申请情况,设定企业展位分配总数的上限,届时在申报数量小于或者等于我省展位基数的展区中,展位分配将不计入企业展位分配总数内;
(五)我厅将综合考虑企业近两年在申报展区对应类别商品出口业绩和总出口业绩、120届广交会企业绿色布展完成情况、展位使用违规记录、 知识产权 保护法规遵守情况、企业出口贸易发展潜力等多方面因素对申请企业进行考评,做出云南交易团展位分配方案,报至有关商协会进行审核,最终由外贸中心制定展位及位置安排方案;
(六)企业选择主要展品时,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
(七)企业申请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农机(室内/室外)及车辆等展区展位,须填写最大展品的尺寸(长×宽×高)。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申请企业关注“广交会易捷通”系统,实时查看广交会相关动态;
(二)请各申请企业按要求完成第121届广交会展位申报,并将相关材料于2016年11月30日17点前交至云南交易团,逾期视作放弃申请第121届广交会展位。
六、相关信息
广交会参展易捷通:
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index.asp
广交会121届出口展位申请有关事宜公告:
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info/2016-05/39459.shtml
七、交易团联系方式
(一)云南省商务厅
联 系 人:袁林
联系电话:0871-63169867
联系传真:0871-63134829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175号外贸大楼1511室
(二)云南省对外经贸交易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 人:王馨悦 王芝华
联系电话:0871-63191885、63191767
联系传真:0871-63191511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175号外贸大楼1804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材料清单》
2.《企业广交会负责人信息表》
3.《广交会企业参展资质》
云南省商务厅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