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召开主体网格会议进一步部署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效,确保按云环函〔2015〕296号文的要求时限完成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全面了解和指导各州、市、滇中新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情况。2015年9月15日至17日,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召开了由总队领导负责的主体网格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3个主体网格总队分管领导分别组织召开,总队长分别到会作动员部署。会议内容,一是通报了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二是各州、市、滇中新区环保局参会领导汇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三是由总队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表格填写情况进行了解读;四是组织讨论交流;五是由总队领导部署下阶段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州、市、滇中新区环境保护局分管领导、环境监察支队长(负责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经办人员以及总队各单元网格负责人共计8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总队长指出,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地积极推进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各地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力度、深度和细度不够,部分地方排查工作严重滞后等问题。总队长对各州市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认识此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强调排查整治结果将作为今后开展环境执法和责任追究的重要基础资料,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各州、市、滇中新区参加领导分别对各自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同时也提出了各自的建议。针对各州、市集中反映的问题,总队长要求相关人员立即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报表进行修订,并编制填报说明,对报表中的填报项目进行细化和明确,并区分工业园区内和工业园区外,总队各网格区域负责人员要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做好报表填报的答疑解惑工作,并在召开第三网格会上针对表格填写情况进行了解读。随后总队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总队长最后强调,各地务必对此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要对现有排查成果全面梳理总结,查缺补漏。要求各地建立完善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一企一档”,补充排查整治后的结果必须报州(市)人民政府或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严格按省厅规定时限内上报。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本次排查整治工作中漏查漏报的企业(单位)今后一旦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省环保厅将报请有关部门进行严厉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