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确认申报工作

19.07.2017  18:27

近日,为进一步指导各州市局及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开展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确认申报工作,省局印发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确认申报工作的通知》(云食药监市[2017]44号),为鼓励药品流通企业整合重组,转型升级,做强做大提供政策支撑。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事权。省局负责全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政策制定及督促工作,各州市局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依据省局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并抓好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程序。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其总部所在地的州市局提交确认申请,由州市局依据省局有关规定及GSP要求进行确认。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条件。再次强调申请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前提是已经取得GSP证书并换发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为指导和规范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局相关政策开展确认申报提供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