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出台两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03.11.2016 14:4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该文件强调了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包括 (一)民事法律援助范围;(二)刑事法律援助范围;(三)行政法律援助范围;(四)非诉讼类法律援助范围;(五)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的范围;(六)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七)法律援助案件的管辖;(八)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提交的材料;(九)乙方的初审工作事项;(十)服务质量和监督检查;(十一)违约责任;(十二)资金支付方式及期限等等。
文件规定了购买程序,建立以确定项目、公开信息、选择承接、签订合同、履约管理、资金支付、绩效评价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流程。
文件还要求,要重点做好对承接主体资格、服务人员资质、合同约定、合同履行、资金支付等的审查监管,严禁层层转包和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同等条件下因承接主体不同交付案件时搞区别对待。对任何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3.11.2016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