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男子被债主非法拘禁 5人在昆受审

27.11.2014  12:49

  游戏室赌博输了钱,经朋友介绍向借贷公司借款5万元。一月后,还款期限到了,董某未还钱,遂被借贷公司的刘某及其朋友5人非法拘禁。

  董某被公安人员解救,刘某等5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依法逮捕。昨天上午,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案。

  董某与刘某原是朋友,刘某在北市区的一家借贷公司任经理。刘某在法庭上称,3月13日,董某来到他的办公室,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找他借钱。他于是向董某介绍了自己的朋友王某,并于当天在小区花园内借给了董某5万元,双方还写下了借款合同,约定一个月后还款。

  4月14日晚上,还款日期已到,董某仍未还款。刘某与王某于分别打电话催款,要求董某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2%的利息偿还51000元。随后,董某前往他们所在的典当行,刘某与王某又打电话叫来另外3人,于4月15日凌晨1时开始,5人轮流看住董某,不让其离开。

  4月16日晚上10时,董某的家人在得知他被非法拘禁后,决定报警。刘某等人先于其家人,带着董某到映象派出所报案,称董某欠债未还。4月17日凌晨1时许,民警解救了董某,盘龙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刘某等5人刑拘,并于5月22日经检察院批准后,对刘某等5人依法逮捕。

  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董某的头部受伤。在法庭上,被告人刘某承认,当时他曾用装有半瓶矿泉水的瓶子打过董某的头部两下。

  法庭上,被告方律师表示,被告人已取得受害人董某的谅解,并取得了董某签字的刑事谅解书和由董母所写、董某及其妻子签字的撤案申请书,称“本人已原谅被告人行为,放弃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未当庭宣判。(都市时报记者 付静萍)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