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党代会]民族团结进步的云南画卷
本报记者 李秋明 摄
本报美编 张维麟 制图
双江县布朗族群众制作民族特色服饰 本报记者 陈飞 摄
怒江独龙族群众大力发展传统手工艺产业 本报记者 张彤 摄
独龙江畔的独龙族新村 本报记者 禹江宁 摄
核心阅读
世居少数民族最多、特有民族最多、跨境民族最多、民族自治地方最多……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举足轻重。不负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我省把民族团结进步放在“谋全局”的高度,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围绕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守好民族团结的生命线,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等重点,拿出“真金白银”,研究制定差别化政策,突出加快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坚定践行“全面小康一个也不能少”的承诺,云南开启了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新时代,从水、电、路、房到收入、上学、看病……一项项“绝不让一个民族掉队”的硬措施渐次落实,开花结果。
5年间,曾经贫穷落后的壮乡苗岭布朗山乡……走柏油路、喝清洁水、不愁吃穿、上互联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的云南画面、云南声音、云南故事不断上演,温暖着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心,成为七彩云南团结进步、和谐发展最浓重绚烂的底色。
跨越圆梦
看病有医保 上学有补助
人口较少民族获得较大发展
金秋时节,施甸县大山深处的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哈寨村处处洋溢着丰收的喜悦,村民们兴奋地畅谈着这些年村里翻天覆地的变化:道路硬化了,产业发展了,群众看病有医保,孩子上学有补助……“以前这些都是我们大山里的群众想都不敢想的事,现在都变成了现实。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也越来越有奔头。”哈寨一组的村民杨自梅开心地说,在政府的帮助下,她家发展了绿壳蛋鸡、大棚香菇等新兴产业,手里有了钱,房子也变成了两层小楼。
布朗族的新生活,只是我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跨越发展过上幸福生活的缩影。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扶持、省抓规划、州市负总责、县抓落实、项目到村、扶持到户”的工作思路,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系统连片实施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和社会事业等帮扶项目,独龙、德昂、基诺、怒、阿昌、普米、景颇、布朗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为确保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我省采取集团式集中力量帮扶攻坚的举措。2010年,省委、省政府针对扶持任务最为艰巨的独龙族,制定实施了三年帮扶行动计划,投入近14亿元,集中实施了安居温饱、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素质提高、生态环境等“六大工程”,打通了通往独龙江乡的6.68公里长的公路隧道,结束了每年有近半年大雪封山“与世隔绝”的历史,实现了村村通柏油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通安全饮水,特色产业初具规模。
在推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工作中,云南省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动。2011年8月,云南省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决定》,并批准了由省民宗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省扶贫办联合编制,34个省级部门共同实施的《云南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五通十有三达到”目标,以行政村为平台,实施了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植、民生保障改善、民族文化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谐家园建设6项工程56个项目。
经过5年来的努力,全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395个行政村通电率达100%,96%的行政村有了文化活动室,98.2%的行政村有了卫生室,99.8%的行政村有了办公场所;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134元,比2005年的884元增加了4250元,年均增19.7%。
云报全媒体记者 朱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