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边境“走私油”危害大 省政协委员建议加大打击力度
26.01.2015 03:31
本文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念新洪 赵岗 张成)2015年的云南省两会上,政协委员左志民、兰建彬提交了“关于边境‘走私油’问题的反映与建议”,指出当前云南省内出现有不少的边境“走私油”,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也扰乱了成品油市场秩序,建议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提案中指出,当前边境“走私油”共有两种,其一为来料加工油,即从国外进口原油在国内炼厂加工炼制销往国外的成品油;其二为过境成品油,即国外企业在外国采购的成品油。由于此两种边境“走私油”免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等原因,其销售价格普遍较低,在云南省内,受走私利润的诱惑,走私分子通过直接灌装油桶、伪装小型油罐车、小面包车内私装油罐等方式,通过陆路、水路等以“蚂蚁搬家”的方式走私到边境州市各社会加油站销售谋取巨额利益。
据不完全统计,德宏州每年约有2.5万吨成品油走私入境销售,版纳州每年也约有1.8万吨。这些“走私油”,在走私过程中因装载油品的设备容器等不清洁,导致油品机杂、水杂超标,更有甚者故意掺杂使假,油品质量无法保障,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同时也扰乱了成品油市场。
为此,提案中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边境“走私油”的打击力度:1、建议云南省各有关部门尽快开展一次专项联合执法缉私行动,先期打掉“走私油”走私猖獗的势头,为以后标本兼治赢得先机;2、建议商务部门在社会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年检时,将社会加油站从国内合法成品油批发企业采购油品作为年检的条件之一,杜绝从其他渠道购进劣质油品;3、建议地方工商、质监部门建立油品销售企业诚信档案;4、建议建立整治“走私油”的常态化机制,营造根治“走私油”问题的制度环境,加大打击成品油走私力度。
本文来源: 云南网
26.01.2015 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