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完成3轮巡视 实现两方面覆盖
“第一轮巡视共发现各类问题578个,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107条,其中涉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117条”“全年共完成3轮巡视(含专项巡视)任务,巡视对象涉及3个州市、57个县市区、11个省直部门、1个新闻单位、19户省属国有企业”……回望2015年,我省巡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年来,我省努力完善体制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强化成果运用,有力地发挥了巡视的“尖兵”和“利剑”作用,整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1年来,省委认真履行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对巡视工作的坚强领导。《巡视工作条例》修订颁布后,在全国各省区市中率先研究出台了《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在充分体现条例有关精神的同时,结合云南实际,将“三个汇报机制”和巡视中期汇报以及省委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审计等机关(部门)的协作机制通过制度形式予以固化,进一步推动了我省巡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根据“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的要求,1年来,各巡视组科学制订方案,合理分配任务,基本实现了在有限的巡视时间内深入、准确地了解掌握巡视对象有关情况的目标。在进驻前、后,各巡视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运用“下沉一级”了解有关情况、抽查个人事项报告、查询大额资金往来情况等方法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探索开展专项巡视中,充分发挥专项巡视机动灵活、针对性强的优势,精确打击、准确发力,哪里有问题就巡视哪里、哪里问题多就往哪里投入更多力量。此外,按照中央关于“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实现巡视全覆盖”的要求,我省合理安排任务,整体协调推进巡视任务。截至2015年第二轮巡视结束,顺利实现了对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和28户省属国企的巡视全覆盖,这两个方面的覆盖,走在了全国各省区市前列。
巡视工作必须注重并且强化成果运用。为此,1年来,各巡视组始终将巡视整改工作贯穿于巡视全过程,巡视中,注重督促被巡视单位和地区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巡视结束后,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准确定性、客观反映、及时移交、严肃反馈。巡视反馈后,各巡视组、巡视办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避重就轻、久拖不办的进行严肃问责。截至目前,2015年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立案146人,初核410人,谈话函询596人,组织处理8人,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巡视监督的推动下得以有效解决,极大地提升了巡视震慑作用。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我省还探索性地开展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阶段评价工作,由各巡视组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设定若干指标,以民主测评、量化打分等方式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整改情况作出评价,对被巡视对象产生较大震动,对巡视组的工作有了较大促进,产生了较好反响。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