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增长 开好局】房贷7折利率回归 公积金可付物管费(转自新华网)
昨天上午,省政府举行稳增长开好局政策措施解读第五场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总规划师刘学介绍,全省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保持平稳可控,2015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额较上年增长4.4%。云南省已竣工商品房待售面积仅占全国的2.7%。为扩大住房消费路径,云南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立新市民住房补贴制度,引导和支持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
去库存:农民工进城购房有补贴
刘学表示,今年将着力从调整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来稳定房地产市场。
云南将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立新市民住房补贴制度,引导和支持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路径。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黄媛介绍,目前红河、文山、昭通等州(市),对符合要求的农民进城购房已经实施相应补贴政策,最高补贴资金达2-3万元。全省各州市因地制宜,要逐步把就业相对稳定的农民工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对于连续缴存3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可在缴存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黄媛说,目前,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已推出相应贷款业务。“今后不再新建公租房,允许各州、市人民政府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转为公租房。”
公积金:可支付房租、物管费
刘学介绍,为消化商品房库存,将释放住房公积金对房地产业的推动作用,放宽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物管费。
目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已全面贯彻执行,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政策在部分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落实,昆明等其他中心正在调整过程中。当前,云南个人住房贷款的执行标准为: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在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方面,目前,昆明、楚雄、红河、保山、文山、临沧、迪庆、丽江、版纳9个中心已经开展了异地项目贷款。此外,云南省还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中间收费,减少贷款人负担。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贷款额度提高到单职工40万元、夫妻(家庭户)80万元。
据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朱斌介绍,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最低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最低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公厕:今年上半年逐步免费
发布会上,刘学还介绍,到2016年底,全省计划新建城市公共厕所1038座,今年上半年,全省所有公厕逐步取消收费的目标。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到2015年底,云南省应基本达到“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保有4-7座公厕,二类以上公厕达到75%;一般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保有3-5座公厕,二类以上公厕达到65%”的标准。但从各地自测结果看,目前仅普洱市、楚雄州、怒江州、滇中新区实现每平方公里公厕保有量。按照城市公厕新改建目标任务:到2016年底,全省计划新建城市公共厕所1038座,改建提升城市二类以上公共厕所1665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