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计划到2018年底转移重点水源区过半劳动力就业

03.06.2015  12:09

    日前,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文荣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昆明市促进市级重点水源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计划,到2018年,全市将实现重点水源保护区5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

    《方案》明确,松华坝、云龙水库、清水海实现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为重点水源保护区。今年底前,将实现重点水源保护区25%以上,即0.9万名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实现就业移民,以后每年递增10%。到2018年底前,实现重点水源保护区50%以上,即1.8万名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实现就业移民,剩余50%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为实现这一目标,全市将在重点水源保护区所在县(区)各乡镇(街道)建立调查统计制度,了解掌握具有劳动能力的居民、零就业家庭(含零转移)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意愿、技能培训需求,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建立数据库,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重点水源保护区政府将把培训的着力点放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上,力争实现全覆盖。在中高端工种培训补助上,将实行“企业(培训机构)让一点、学员付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模式,最大限度满足重点水源保护区居民的培训需求。在平台服务上,将建立岗位信息共享互通机制、搭建转移就业的服务平台、建立外出务工居民服务制度等。在鼓励扶持政策上,将建立鼓励吸纳就业和外出就业的“双补”激励机制。

    《方案》提出,鼓励在昆企业吸纳重点水源保护区居民就业,对重点水源保护区居民外出就业,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外出就业实际就业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给予一次性补贴600元;实际就业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实际就业满24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500元。吸纳重点水源保护区居民就业的在昆企业,满1年以上的,在享受现有就业扶持政策的同时,将一次性补贴提高到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500元补助。

    同时,昆明鼓励水源区居民外出租地创业。对重点水源保护区居民或家庭到水源区外云南省内租地创业达5亩以上,并符合要求的,每亩每年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每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昆明日报 记者杜托)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