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业车险改革下月实行 低风险低保费 高风险高保费

01.06.2016  00:27

24日,记者从云南省保监局证实,从6月3日20时开始,新版商业车险条款将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行。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变化是,强化了保险费率与风险的挂钩。通俗地说就是,低风险低保费,高风险高保费。那些驾驶习惯好、不出事故的车主将获得更低的车险价格。

车损险保额按实际价值计算

大地财产保险云南分公司李红向记者举例:“如果连续3年无赔付,将在基准保费的基础上打6折,而连续两年没赔付会打7折,上一年如果没赔付打8.5折。

这次车险改革还首次引入了新标准车型车龄与保费挂钩,比如,新车的价格是30万元,使用5年后实际价值到了10万元,按照现行条款,车主购买车损险,仍需按30万元计算保费;但理赔时,保险公司只按10万元进行赔付。而改革之后,车损险保额将按车辆的实际价值10万元来计算。这样,车主的保费就大大降低了。

删除15项争议较大免责条款

本次商业车险改革还修订了行业示范条款,删除了15条争议较大的责任免除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更加人性化。

例如,新车未挂牌发生事故,被纳入车损险保险责任。自家车撞自家人,也可获赔。与以前条款相比,新版车险还明确规定,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以及车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车损可获赔偿。如果发生事故时驾驶证丢失或过期,也可获赔。

另外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也减少了3条责任免除事项,一是车门没有完全闭合;二是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三是保险车辆被抢夺、抢劫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上述情况在改革前是不赔的,改革后都被列入保障范围。

此外,这次车险改革后还将实施“无责代赔,先赔后追”,且被保险人无需向保险公司缴“追偿费用”。这样,能够有效避免车主因第三方怠于赔付而引起的损失,从而更好地保护权益。

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

谈到商业车险改革对于消费者的影响,安盛天平云南分公司总经理李忠兴介绍说,首先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其次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还有就是扩大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李忠兴介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