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一肇事车暂扣近1年 车主要交1万多停车费

05.08.2015  13:23

    昨日下午,昭通市市民王先生到当地兴盛修理厂,取回自己在去年交通事故中被暂扣的车辆。不料修理厂工作人员告知王先生,要交1万多元的停车费,王先生很难接受。经交警部门协调,修理厂经理表示因修理厂员工不明情况,按普通情况收费。最终,王先生交付2000多元的停车费。

     肇事车被暂扣

    停在维修厂近1年

    上午,王先生拿着法院给的证明来到修理厂,准备取回自己被暂扣的车辆。“我才说我要取回车,小工就说我的车停了300多天,一天收费30元,一共要交1万多元。”对此,王先生表示不解。

    去年9月18日,王先生驾车与一辆行驶的摩托车碰撞。经民警勘查,判定为王先生负主要责任。按照规定,交警暂扣了王先生的车。“期间,我到交警队询问过是否可以取车。都被告知不可以。今天(5日)法院通知我可以取车了,我才去取车的。

     修理厂“让价

    解释是弄错了

    王先生将情况反映给昭通市交警支队法规科。工作人员告知王先生,王先生在事故发生后没按规定缴纳事故保证金,所以事故处理程序才被延长。王先生认同此说法。

    “按规定,在事故调查过程结束前,修理厂不能收取费用。但过了期限后,车主就需缴费停车。”交警支队一名工作人员说。

    随后,交警联系了修理厂李经理。李经理告诉王先生,按他的情况,停车收费应该是10元/天,合计2000多元。“厂里的员工不太了解情况,才会按普通情况30元/天来收费的。”李经理说。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王先生表示会尽快将车辆开走。

     新闻延展

    昆明交警:

    暂扣车一般停经营性停车场

    要收费 标准不同

    针对交通事故中暂扣的车辆停在哪里的问题,昨日下午,昆明市交警支队宣传处的工作人员刘先生介绍,交通事故中的车辆一般停在停车场。

    “交警队并没有停车的地方,而停车场属于经营性质的,所以停车场可以按照规定对暂扣停放事故车辆收费,不过不同的地方,收费标准不一样。”(都市时报 记者汪雨春)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