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买身份证泡网吧户主竟然有前科

29.12.2015  11:59

少年盗窃钱财被抓获 供图

与失主的聊天记录 供图

还差2天才满15岁,李某却因找不到工作干脆去上网消遣,苦于没有身份证只好上街购买。可进了网吧并不老实,当他发现身上仅剩两毛钱时,便下手偷走一名熟睡顾客的手机和钱包。销赃后换了套新装,再次去上网时被抓。昨日下午,茭菱路派出所通报该起盗窃案。

调查:监控记录作案过程

今年12月22日中午12时许,一名身穿红色羽绒服的男子来到茭菱路一网吧,递交身份证开卡时,他一直不敢抬头,还时不时抓头发。柜台服务人员刷完身份证,也没发现任何异常。

找个位置坐下来,这一玩就到次日凌晨6点多,男子起身环顾了一圈,发现对面有名顾客趴在桌上睡着了。他慢慢起身靠近这名顾客,并选择其身后的一排座位入座。几分钟后,他脱下羽绒服悄悄靠近这名顾客,坐在顾客旁边一把拔走还在充电的手机,还把一个钱包也裹在羽绒服中,若无其事地离开。

2个小时后,被盗顾客醒来,发现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和装有109元现金的钱包被盗,遂向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民警赶到网吧调取监控,看到嫌疑人作案一幕。经向网吧工作人员核查开卡的身份信息,竟发现是一名因携带管制刀具被行政处罚的前科人员。

归案:未到刑事处罚年龄 被教育释放

难道是一名惯犯吗?可民警拿出身份证与嫌疑人面部特征对比后,发现嫌疑人更显年轻。经调查,当日下午6点20分,民警在小西门附近一家网吧将嫌疑人抓获。

经查,嫌疑人李某还差2天才满15岁。案发前3天,他从老家富民来昆找工作,毫无收获就想着去网吧消遣,可苦于尚未满18岁,他便花费10元在小西门附近买了一个身份证。在茭菱路一网吧上网到次日后,发现出门带走的300元钱仅剩2毛,遂产生盗窃想法。

作案后,他到小西门将手机以800元销赃,又花200元买了一件黄色夹克,将作案时穿的羽绒服换下丢在路边的垃圾场。再次来到另一家网吧,充了200元的网卡。

因尚未达到刑事处罚年龄,民警联系了李某的父母。目前,李某的母亲已赔偿受害人1300元,并将没有挥霍完的300元归还给受害人,民警对李某口头教育后释放。

都市时报记者 周婷婷 实习生 杨秋玫

手机和充电器家中被盗

失主发短信声称报警

窃贼求饶还回手机

偷了别人的手机,失主在民警提示下发短信给贼,希望能归还手机,这贼比较“上道”,当即表示一定会还。最终,还真把手机归还给了失主。

22日晚,永善县水竹乡居民王某到水竹派出所报警称,放在家中客厅沙发上充电的一部手机和充电器,在自己外出办事回来时,发现被盗。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王某家,但现场未发现有价值线索。于是,王某按照民警提示,用另一部手机向怀疑被盗的手机号码发送了一条短信:“哪个把我的手机拿了?请你还回来,否则明天早上我就报警了,到时候就不讲情面了。

经过几小时的漫长等待后,次日凌晨4点5分,对方回短信称:“对不起,我知道错了,不应该拿你的手机,我一定会还你的。求求你不要报警,我知道错了。

凌晨4点15分,第二条短信再次发来:“叔叔,手机我放在你家旁边那家和你家中间那个巷子里了,拿纸包着的,对不起我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随后,王某按照短信所指地点,拿到了自己被盗数小时的手机及充电器。

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 程浩 通讯员 曾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