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身份证开银行卡转卖牟利 昆明西山检方已批捕

12.08.2015  03:27

     通过QQ非法购买居民身份证后,到各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并使用事先购买好的联通电话卡进行登记,以每套300至400元的价格出售牟利。日前,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批捕该起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彭某、阎某、李某。这是该院办理的第一起涉嫌使用他人身份证骗领银行卡后被立案追诉新型案件。

    嫌疑人彭某从数月前起,通过QQ非法购买大量居民身份证,之后利用购得的身份证到各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并使用事先购买好的联通电话卡进行登记。办理成功后又将银行卡和电话卡作为一整套商品以每套300至400元的价格出售牟利。同案犯阎某和李某在和彭某认识后,按照彭某的安排也在各银行网点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其中每套银行卡交给彭某后可以得到200元的酬劳。

    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属于较少见的案件,不过随着全省经济的不断发展,此类犯罪将可能越演越烈。

    办案检察官表示,从本案看,这些被非法买卖的银行卡会被用于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所以司法机关建议并提醒广大市民要认真、妥善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对于自己经常使用的银行卡,要有意识的在网上银行查看是否会有持卡注册信息的异常情况等,在发现自己银行卡被骗领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云南网 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王柯景)

编辑:实习编辑 孙瑞婷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