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行集中学习
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行集中学习 |
日期: 2014-07-31 |
7月21日至25日,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行集中学习活动。省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巡视员、局长助理,省局办公室、征纳处、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考核办负责人参加学习。
为提升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全体参学人员利用4天时间,围绕学习主题,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指定材料,撰写发言材料,为交流研讨做充分准备。
在交流研讨环节,全体参学人员紧扣主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历史背景、蕴含的深层意义进行系统梳理,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紧迫性进行阐述,同时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有的站在全局视野,有的从具体工作角度,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路、措施、方法等进行探讨。
学习结束时,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红霞对学习活动进行小结,指出本次学习体现出三个主要特点:一是理论联系实际,增强了理论学习的实效性;二是方式方法多元,突出了学习的灵活性;三是思想上直接碰撞,提高了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为继续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张副局长强调,要不断增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将培育和践行作为传统和历史赋予的责任,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对如何把握上级要求,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地税工作各个方面,张副局长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着眼国富民强,完成收入任务;二是着眼社会公平,落实依法治税;三是着眼社会诚信,构建和谐税收;四是着眼主体平等,优化税收服务。五是着眼精神文明,强化文明创建;六是着眼社会风尚,深化道德实践。最后,张副局长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不是一日之功,践行也绝非一劳永逸,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不断地养成和坚持,希望大家以本次学习为新的起点,持续不断地抓好学习和践行,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汇聚起全系统前进的力量,为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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