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管齐下路政通 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做客“金色热线”
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政委陈钢做客“金色热线”回应社会热点
话题
高速公路边的临时摊点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路政部门如何治理?公路超限运输一直是治理难题和社会关注焦点,路政部门如何应对?路政部门怎样为农村公路疏通“毛细血管”,强化农村公路管理机制与效果?……7月30日,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政委陈钢率队做客“金色热线”,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和回应。
整治路摊 一疏一堵有效破解经营矛盾
一到野生菌和时令水果上市的季节,高速公路边的临时售卖摊点便多了起来,而过往车主和乘客为图个新鲜、省事,常常停车购买,这不仅影响了路段其他车辆的通行,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对此,陈钢表示,在路政管理中,高速公路摆摊设点是被严格禁止的。近年来,路政部门不断加大巡查力度,针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治理。同时,联合当地政府和交警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沿线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违规停车的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处罚。
一方面要“堵”,一方面要“疏”。陈钢介绍,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摆摊设点的问题,路政部门还与高速公路经营养护单位协调,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在一些服务区专门设置了瓜果蔬菜的买卖集市,较好地解决了买与卖的矛盾,一些地段摆摊设点的现象由此基本杜绝,以前经常出现的沿线占路情况也随之减少。
服务公众 智慧出行与应急处置两手抓
“我想问问,利用什么渠道可以提前了解一下公路的情况,这样就可以好安排我的时间和出行计划。”节目中,市民张先生打进电话,询问路政部门在服务公众出行上的举措。
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指挥管理中心副主任阿尹岚介绍,路政总队从组建开始就非常重视公众出行的服务工作。2014年7月,总队开发并完成了“云南交通E路畅行”的业务系统,依托该系统,一线路政人员在事发现场采集的信息将在逐级审核后发布,系统数据与交通运输部路况信息管理系统和“七彩云南-智慧出行”系统实时对接。公众可以通过中国公路信息服务网、七彩云南-智慧出行网以及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门户网站进行查询,扫描上面的二维码进行相应操作即可了解全省的路况信息。另外,总队还与云南广播电视台交通之声签订了合作协议,群众可以通过收听广播来获取路况信息。
有市民问:时值雨季,路政部门如何强化应急处置工作,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安全?
对此,阿尹岚介绍说,为保障雨季汛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总队成立了以总队领导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总队、支队、大队、中队24小时领导带班及值班制度,并根据覆盖全省、交通便利的原则,设置了5个路政应急物资储备点(昆明、昭通、保山、普洱、丽江),以此提高路政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保证能力。同时,要求各路政管理机构加强与当地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妥善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这一段时间,各路政管理机构将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以及公路桥梁、隧道、涵洞等重要构造物的巡查力度,积极运用好“云南交通E路畅行”的业务系统,尽可能保障公路的安全运行。
严管超限 入口严查和流动稽查两手硬
公路超限运输不仅造成运输市场秩序的紊乱,而且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直接导致公路桥梁严重受损、交通事故高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威胁,已逐渐成为公路运营管理中的一大顽疾。
超限运输之所以禁而不绝,原因在于运费低,运力相对过剩、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和利益的驱动——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运输者甘冒被查扣、处罚甚至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竞相超限运输。
那么,面对此治理难题和社会关注焦点,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超限车辆路面查处工作的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如何应对呢?
据介绍,该总队坚持严管严治,对高速公路入口货运车辆严格进行检查,通过检测坚决杜绝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同时对高速公路沿线容易绕道逃避检查的路段如服务区、匝道收费站出入口等地点开展流动稽查,对查获的违法车辆给予处罚并责令卸载。
爱路护路 协管机制村规民约形成合力
截至2014年底,我省公路通车里程23万公里,农村公路达19.87万公里,占通车总里程的86.3%。数据表明,作为“毛细血管”的农村公路,已在全省公路交通网络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是广大农民和农村奔小康的重要基础设施。
然而这么大的农村公路总量,沟通着城市和乡村、连接着产品和市场,却在路政管理方面存在人员不到位和经费不够等问题——到去年,全省只有1312名路政人员在19万公里的路段上进行路段管理——农村公路建设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路政服务的速度了。
“平均下来,每一名路政人员管理150多公里路段,量太大了,存在不少矛盾。”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李凌浩表示,为了扭转农村公路管理保护严重滞后的状态,自2014年起,总队先后确定了昆明、曲靖、保山、红河、怒江等5个州市作为试点地区,探索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与沿线村寨联动协管的新机制。一方面,通过县一级的交通运输局,将乡、村公路路政行政执法权委托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现有人员内配置农村公路路政专管员,并在建制村两委成员中聘用农村公路路政协管员,填补县以下没有路政管护力量的空缺。另一方面,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原则,提倡各村民委员会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保护公路的条款写进“村规民约”,通过“法、约”结合将农村公路管护纳入农村事务管理。虽然村委会协管员不具备路政执法资格,但是可以对本村范围内县、乡道上的涉路违法行为进行制止。遇到重大路产损失案件及有必要采取交通行政措施的情况时,则报到乡镇或者县交通运输局和专门的路政机构进行处理。如此,既实现了早发现、早制止涉路违法行为,降低了公路养护成本,也促使农村群众从被管理到管理者的角色转变,提高了村民爱路护路意识和自我约束力。
记者 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