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财政局做好“六项跟踪”工作 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管理
23.12.2014 11:45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一是跟踪财政资金制度建设。对照《会计法》、《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国库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财政国库管理机构会计核算工作》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内部回避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内部制衡制度、内部纠错机制等。
二是跟踪财会岗位设置情况。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制度规定,根据业务流程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实行会计、出纳、稽核岗位分设,完善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
三是跟踪财政资金支付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初审、复审、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的程序执行用款计划申报审批制度,形成国库集中支付各个环节、各个工作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
四是跟踪印鉴和票据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分人分印管理,任何人不得统管或代管全部支付印章。重要票据和凭证实行专人专柜管理,领用、核销实行登记制度。
五是跟踪财政专户管理。严格规范财政专户开设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开设财政专户,确需新开设的财政专户必须上报财政部核准方可开设。进一步减少财政专户数量,对性质相同和相似的资金原则上在1个财政专户中分账核算。
六是跟踪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单位新设银行账户,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行年检制度和备案制度,将预算单位全部收支纳入备案账户管理,切实解决预算单位利用银行账户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3.12.2014 11:45
故
事
云南省财政厅举行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仪式
12月12日上午,财政厅
《法制日报》《中国财经报》报道我省司改经费管理改革
2016年11月26日,财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出台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云南省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