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纪委通报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10.08.2016  18:41

  云南网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日,大理州纪委通报了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1.巍山县委原常委、副县长杨利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杨利军在担任县委常委、副县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所分管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多个分管部门违纪违法和贪污腐败案件频发多发,多名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和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企业和他人礼金。杨利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

  2.云龙县副县长张建荣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张建荣在担任云龙县委常委、副县长和云龙县大中型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指挥部指挥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移民工作疏于监管,对克扣骗取移民资金、苗尾乡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多名县乡村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张建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全州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在,一刻也不能放松。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不仅要严于律己,更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责任追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抓手,实现问责常态化,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查处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曝光,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来源:大理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