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市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文化“百千万”惠民工程

19.06.2015  12:36

文化“百千万”工程即市级文化演艺公司开展“百场演出进百乡”,送戏到乡镇(办事处);县级文化演艺公司开展“千场演出进千村”,送戏到行政村(社区);基层业余文艺演出队开展“万场演出进万组”,送戏到自然村(居民小组)。

云南省昭通市文化“百千万”工程自2009年启动实施以来,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纷纷组建演出队伍,精心编排文艺节目,深入开展惠民演出,足迹踏遍全市144个乡镇(办事处)、1324个行政村(社区)、13240余个自然村(居民小组),把一批批优秀的文艺节目送到群众家门口,也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百姓的心坎上。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市文化艺术剧院有限公司共计下乡演出800余场次,受益观众400余万人次;各县区文化演艺有限公司共计进村演出5200余场次,受益观众600余万人次;各基层业余文艺演出队共计入组演出52000余场次,受益观众1300余万人次。2013年,经国家文化部批准,昭通市“送文化百千万工程”正式列入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文化“百千万”工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与此同时,文化“百千万”工程也存在不少问题面临许多挑战:一些县至今尚未组建任何形式的文化演艺公司、个别县虽有公司之名却无队伍之实、不少文化演艺公司匆匆改制后面临断奶人心不稳、基层业余文艺演出队队伍组建不足水平参差不齐、专业演出剧场无一建成先天不足、演出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保障乏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面对重重困难,我们唯有按照“统一标准、量化指标,公益为主、兼具效益,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的原则,锐意改革,积极进取,才能在更高的起点上把文化百千万这件惠民工程不断推向前进。

深入推进送文化百千万惠民工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务之急。 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将市县区文艺演出剧场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争取尽早立项并启动建设。在演出剧场尚未建成之前,可以采取资产划转或租赁使用的方式,为市县区文化演艺公司提供较为标准的创作、排练、演出场所。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为市县区文化演艺公司配齐流动舞台车、演员出行车辆和演出音响器材。要进一步充实乡镇综合文化站演出设备,使其具备较为完善的演出服务功能。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各基层业余文艺演出队提供必要的排练演出活动场所。

深入推进送文化百千万惠民工程,加强文艺队伍组建是关键所在。 要按照《昭通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全面组建市县区国有独资或控股的文化演艺公司:市级文化演艺公司人员规模不低于150人;县级文化演艺公司人口在80万以上的人员规模不低于80人,人口在30万至80万之间的人员规模不低于50人,人口在30万以下的人员规模不低于30人。要建立健全文化演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议事领导机构及办公室、创编室、人力资源部、市场营销部、演出服务部等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要引导、培育、组建人数不等的基层文艺演出队伍,实现每个行政村和社区至少组建1支业余文艺演出队的目标。要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平台,建立健全基层文艺队伍记录档案,加强对各业余文艺演出队的管理。要充分依托市县区文化演艺公司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平台,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班,加强文艺人才培训辅导,培养一批懂文化高素质的文艺创作表演人才。

深入推进送文化百千万惠民工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是必备要件。 要积极争取支持,把文化“百千万”工程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县区文化演艺公司和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要根据各自开展文化“百千万”工程实际,认真拟定年初工作计划和演出活动方案,及时撰写年终工作总结和相关工作报告,要做好送戏下乡演出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每场演出都要认真填写演出登记表,并连同现场照片一起存档。要坚持推行文化“百千万”工程月报制度,逐级统计、层层汇总,市文化艺术剧院有限公司和各县区文体新闻出版局须于每月月底前向市文体新闻出版局汇总上报相关统计报表。市县区文化演艺公司要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各项业务考核,不断提高演职人员专业素养。

深入推进送文化百千万惠民工程,提高财政经费投入是根本保障。 要根据《昭通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各级财政对市县区文化演艺公司正常办公经费的投入标准不降低。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大力扶持文艺事业发展,确保文艺创作、生产、演出经费保障到位。要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保障成本,略有盈利”市场经济原则,不断提高市县区文化演艺公司下乡演出补助标准。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百场演出进百乡”每场补助3000元、“千场演出进千村”每场补助1000元的原定标准显然过低,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结合实际,可以从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和村级文化惠民活动经费中提取适当比例的经费,对参加“万场演出进万组”演出服务的业余文艺演出队进行奖励扶持。同时,要向省文化厅争取更多奖励名额,为农村优秀业余文艺演出队及时配发音响器材,足额拨付设备购置资金。

深入推进送文化百千万惠民工程,强化文艺作品创作是活力所在。 要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文艺创作“三贴近”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造性、积极性,深入生活,扎根群众,创作更多接地气、有深度的舞台文艺作品。各专业文化演艺公司要以文艺创作为中心,每年打造一批中小型舞台文艺精品,积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要围绕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民主法制、禁毒防艾、平安创建、反腐防邪、乡风文明、环境保护等内容,创作、编排、储备、生产出一批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题材新颖、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为送戏下乡提供足够的节目支撑。根据工作需要,市文化艺术剧院有限公司每年新创编节目应不少于15个、各县区文化演艺公司每年新创编节目应不少于10个、各基层业余文艺演出队每年新创编节目应不少于5个。市县区文化演艺公司要负责收集各地涌现出的优秀剧本,创建下乡演出节目库,帮助基层业余文艺演出队伍丰富演出内容,提高演出水平。要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汇演或文艺展演,增进各文艺演出队之间的交流,提高他们的创作和演出水平。

深入推进送文化百千万惠民演出,做好惠民演出服务是根本中心。 市县区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确保文化“百千万”工程年年有序开展:市文化艺术剧院有限公司每年开展送戏下乡演出服务不少于144场次,平均每场观众不少于2000人次;各县区文化演艺公司每年开展送戏下乡演出服务场次不少于本县区行政村(社区)总数,平均每场观众不少于1000人次;各乡镇(办事处)业余文艺演出队开展送戏下乡演出服务场次不少于本乡镇(办事处)自然村(居民小组)总数,平均每场观众不少于500人次。各级文艺演出队伍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保障,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确保演职人员的出行安全和演出安全。要按照1/3宣传党的大政方针政策、1/3反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就、1/3展示本土丰富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要求,注重节目内容更新,自觉汲取传统文化营养,提炼生活创作元素,传递正能量、弘扬真善美,发挥好文艺教育人民、鼓舞人民的作用,构建当代公共话语空间,坚守转型期的社会伦理底线,寻找并传递推进社会前行的正能量。

深入推进送文化百千万惠民工程,探索市场营销道路是改革方向。 在确保送戏下乡公益演出保质保量完成的同时,鼓励市县区文化演艺公司、基层业余文艺演出队为市场提供个性化的商业演出服务,努力创造经济效益。市县区文化演艺公司要发挥专业特长,结合自身优势,争取每年打造一台推得出、叫得响、能创收的大中型精品剧目,拿到全省乃至全国各地进行巡回商演。要探索市县区文化演艺公司市场创收考核指标,以此促进他们走出一条市场化发展路子:市文化艺术剧院有限公司每年市场创收不低于20万元,县区文化演艺公司每年市场创收不低于10万元,相关标准逐年提高。鼓励市县区文化演艺公司吸引社会资本参股,确保其享有公司经营决策权和收益分配权,以此加快国有文化演艺公司股份制改造和市场化改革。

深入推进送文化百千万惠民工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是动力所在。 要充分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平台,通过政府补助、社会资助、乡村扶持相结合的办法,充分调动农村文化能人的积极性,壮大文化“百千万”工程主体力量。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文化牵头,社会参与”总体要求,不断完善送戏下乡惠民演出运行机制,在确保送戏下乡服务总量不减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地方党委政府申报,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各级演出队伍实施”的管理模式,实现演出主体和服务对象双向选择、演出场次和指标分配灵活调度,最大限度发挥演出效益。要大胆鼓励社会演出机构参与文化“百千万”工程送戏下乡演出服务,充实服务力量,引入竞争机制,并保障他们享有与国有文化演艺公司同等的演出补贴收益。市县区文化演艺公司要完善内部分配机制,将个人收入与实际贡献相结合,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收入分配机制,调动演职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深入推进送文化百千万惠民工程,定期组织考核管理是重要抓手。 要加强对文化“百千万”工程建设的考核管理,按照“党委领导,行政负责,单位实施,社会参与”的组织原则,成立相应的考核领导小组,实行统一考核与分级管理相统一的办法进行:市文体新闻出版局是全市文化“百千万”工程建设的考核管理主体,根据权责对市文化艺术剧院有限公司和各县区文体新闻出版局进行考核;各县区文体新闻出版局是本县区文化“百千万”工程建设的考核管理主体,根据权责对本县区文化演艺公司和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考核;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可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区域内各业余文艺演出队伍组织开展文化“百千万”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市县区文化演艺公司可根据自身管理工作的需要,对本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文化“百千万”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结合实际,考核管理原则上每年一次,年终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可做灵活调整。

深入推进送文化百千万惠民工程,重视考核结果运用是价值所在。 实行奖优扶强——利用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送文化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对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县区实施定额、定项奖励资助。保障公益服务——对各演出单位开展的送戏下乡惠民服务,按照政府买单补助标准,由文化行政部门统一经费管理,根据演出计划指标,核实实际演出场次,按时足额进行资金拨付。完善市场导向——对积极探索市场营销道路,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单位,除演出市场收益归其享有外,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再给予适当的奖励资助,帮助他们将文化市场做大做强。坚持统筹管理——文化“百千万”工程建设是文化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考核结果除以上运用外,同时作为市县区文体新闻出版局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采纳运用。

文化“百千万”工程是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的助推器。

文化“百千万”工程是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桥梁和纽带。

  文化“百千万”工程惠及基层百姓、功在国家社会,是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典范。

实施文化“百千万”工程,深入开展送戏下乡惠民演出,对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巩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快构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让我们面向未来,群策群力,大胆创新,努力奋斗,以更加优秀的文艺作品、更加优质的演出服务,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在送戏下乡的舞台上,尽情讴歌奋斗人生,赞美当今大好时代,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昭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文化厅 发布人:5300000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