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花在刀刃上 永善震后重建累计投资38806.37万元

12.08.2015  10:26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魏志望)记者从云南永善县重建办获悉,永善“4.0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五大工程共91个子项目,总投资57123.84万元,至7月上旬已累计投资38806.37万元;鲁甸6.5级地震永善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完成投资5561.8万元,民房修缮加固完成投资8496.2万元,其他基础设施完成投资869万元。

2014年,永善县相继遭受了“4.05”、“8.03”、“8.17”三次地震,导致8个乡镇55个村(社区)581个村(居)民小组3501户民房需要恢复重建,7239户房屋需进行修缮加固,一大批教育、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需要修复。针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摊子大、耗时长、资金量多等实际,该县从严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用在刀刃上。

永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县财政资金、居民自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为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专门建立了一整套严密规范的制度,编织了一套有效的制度“防腐网”。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用款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杜绝违反资金用途、违反拨付程序以及使用过程中“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确保重建专项资金的专用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民房恢复重建工程补助资金由各涉项乡镇通过重建户开设的农村信用社存折进行发放,实行一户一存折,不直接发放现金,确保了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及时拨付、规范安全运行,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

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永善县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重建项目招投标工作;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载体,及时、主动、完整、准确公开政策补助、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等重建信息,提高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透明度。

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通力合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审计部门对资金流向、使用情况和投资效益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公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成立监督检查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履行、资金使用与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情况开展全过程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滞拨滞留、违规分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问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

目前,各项恢复重建项目有序有效推进,未发现贪污、截留、挪用恢复重建资金行为,每一笔恢复重建资金都真正用于灾区,造福灾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