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2号:云南省九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省级专项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等
2015年第2号(总第123号)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公告)
1.云南省九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省级专项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2.云南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收尾项目的审计结果
3.玉溪市澄江至江川抚仙湖东段公路工程建设情况的审计结果
云南省九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省级专项资金到位
及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组织昆明、玉溪、丽江、红河、大理等5个州(市)审计局,对滇池、程海、泸沽湖、阳宗海、异龙湖、洱海、抚仙湖、星云湖和杞麓湖九大高原湖泊的水污染综合防治省级专项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省财政共下达5州(市)省级财政资金141755万元,实际到位144522万元(含2012年以前省政府程海、泸沽湖水污染防治现场会安排的到位资金12060万元)。除此之外,其他各级财政都安排了项目资金;各级财政资金实际支出420543.72万元,主要用于九湖“十二五”规划中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前期工作、试验示范项目、河道保洁管理、水质监察监测等方面。
审计结果表明,九大高原湖泊所在的相关州(市)及县(市、区)政府分别制定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成立了相关机构,分解了责任任务,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资金滞留滞拨、闲置、挤占挪用、会计核算不规范,项目开工手续不全、进度慢、后期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一是通海县和澄江县财政局滞留、滞拨资金970万元;二是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等4个部门资金闲置1961.5万元;三是澄江县环境保护局等7个部门挤占挪用资金110.93万元;四是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未专户存储资金40万元;五是丽江市环境保护局未上缴项目结余资金30万元;六是异龙湖干涸底泥快速清除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资金缺口较大。
(二)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审计调查的项目中有滇池西岸环湖截污完善工程、海口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11个项目开工手续不全;二是异龙湖干涸底泥快速清除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未签订施工合同;三是洱源县洱海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星云湖大凹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7个项目进展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四是青龙乡海镜海关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管理差;五是阿乃村村庄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已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闲置。
(三)其它方面的问题。一是丽江市财政局错拨泸沽湖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配套资金1200万元;二是泸沽湖沿湖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部分设计存在缺陷;三是星云湖水葫芦处置项目资源化利用难度大。
三、审计调查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出了处理。对滞留、滞拨资金的问题,已要求相关部门加快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对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归还原渠道资金;对未专户存储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将资金转入专户存储;对未上缴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将未上缴的项目结余资金上缴财政;对项目开工手续不全或者未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完善有关项目的报批手续。
同时,省审计厅建议:一是加强资金拨付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5州(市)政府应督促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规定拨付资金,完善资金使用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工程进度。对不能实施的项目要及时报批调整,减少资金闲置;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5州(市)政府应加大九湖水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投入;三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后续管护。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应尽快完善有关项目的报批手续。加强对已完工项目的后续管护工作,充分发挥环保效益。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各单位进行了整改。一是通海县已将滞留资金540万元拨到项目实施单位,澄江县政府已将430万元滞留资金拨给各责任部门;二是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等4个单位已将闲置资金1100.36万元拨到各责任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三是异龙湖底泥清除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省发改委批复,涉及到的22个清淤责任部门已与各实施单位补签了施工合同,石屏县政府对资金缺口问题正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多渠道筹资;四是江川县星云湖大凹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江城镇上西河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完工并通过初验,清水河、杨家河、太家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工程和西边小河、卖菜沟、小沙沟、大沙沟、郑河路沟、扁担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取得省发改委的可研批复;五是丽江市财政局已将1200万元拨付泸沽湖管委会。其他问题相关部门提出了一些措施,正在整改。
云南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 建设
收尾项目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我厅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对云南省委组织部负责实施的云南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收尾项目的完成情况及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实地抽查了1个省级平台、1个州(市)级平台及9个终端接收点的设备运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个省级平台,16个州(市)级平台、29个县级平台,1603个终端接收站点。2011年末已完成1个省级平台、11个州(市)级平台、10个县级平台,1套网络安全防护系统、1个省级教育资源库、15383个终端接收站点(由于区划调整,比原计划减少)的建设并通过验收委员会的验收。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已于2012年3月由我厅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5个州(市)级平台及19个县级平台建设项目硬件及软件分别于2012年6月、12月通过专家组验收;直播系统建设项目于2012年5月通过专家组验收。
截至2013年12月末,云南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自2008年8月启动,经过5年多的分步实施,建成了以电信模式为主、卫星模式为辅的远程教育网络系统,实现了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终端站点全覆盖,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全部建设目标。经实地抽查,设备管理及运转正常,转播中央、省级远教节目及视频会议直播流畅,州(市)级自办节目涉及党建、科普、人文、培训等领域,各终端站点反映良好。全省共利用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开展各类学习培训76万多场次,参学人数达1875万余人次;开展“千名专家送学下基层”活动,共邀请专家1200余人次,开展送学服务活动2190多场次,培训党员干部群众57万余人次,制作课件405部,普遍惠及基层党员干部群众。项目累计到位资金4492.57万元,其中:中央3366.57万元,省级1126万元。累计支出4494.32万元(其中: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支出等4430.59万元,监理费支出63.73万元),与批复的项目总投资4492万元相比,超投资2.32万元;与累计到位资金相比,超支1.75万元(由中组部补助的验收工作经费列支)。
审计结果表明,省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一是成立了组织管理机构,能够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履行合同条款,落实质量保障措施,控制项目投资支出。资金专款专用,未发现挤占、挪用现象;二是多措并举抓学用、抓创新、抓提升、抓课件,制定了多项学习、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终端站点“四簿一册”和“四环教学法”等,促进了各终端站点使用效率的提高,规范了运维管理,取得了较好的学用效果。通过对远程教育系统的优化升级,利用直播系统将视频会议开到乡村一级,实现会议精神“一竿子打到底”;利用图文浏览功能,终端接收点可以在第一时间阅读中央、省委需要发布到行政村(社区)的文件,实现了“一键发文到村”,解决基层一线长期存在的学习文件难,贯彻落实慢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各州(市)虽有设备签收清单,但使用项目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项目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截至2013年12月末,云南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已实施完成,设备已交付各州(市)使用,但未作为固定资产入账核算,仅登记了固定资产统计表,涉及金额3969.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项目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的问题,要求省委组织部进行清理,及时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一是省委组织部应加强此项目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尽快确定各州(市)所使用设备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准确反映其价值,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二是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制作更多、更好的优质课件,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节目内容更加丰富,以满足不同学习对象的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终端站点的管理、检查和指导,按照相关规定做到制度和标牌上墙、记录表册齐全且填写规范、学习收看活动达到规定的次数要求,真正把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成广大党员群众学习教育的开放课堂。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委组织部高度重视,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刘维佳批示“尽快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把三项建议落实到位”。针对项目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入账核算的问题,省委组织部于2014年4月6日至5月9日,集中组织对部机关及16个州(市)党委组织部管理使用的远程教育设备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和确认,设备资产共计3969.1万元已入账核算,其中:纳入组织部机关核算的固定资产332.53万元,划拨到州市资产3636.57万元。对审计提出的三项建议省委组织部都一一采纳,并进行研究,目前正在逐步落实。
玉溪市澄江至江川 抚 仙湖 东 段公路工程
建 设 情况 审计结 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3年4月至2014年7月,对玉溪市澄江至江川抚仙湖东段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承建的玉溪市澄江至江川抚仙湖东段公路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环湖东路是玉溪“三湖一海”公路中的一个项目,路线纵贯玉溪市的澄江、华宁、江川三个县的临湖地区,沿星云湖止于澄川公路左卫,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批复里程约46公里。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1300万元,截至审计时,环湖东路到位资金20224.6万元,其中:中央拨款7200万元,交通厅统贷借款625万元,地方借款资金540万元,项目自筹资金11859.6万元。项目实际完成里程47.876公里,完成投资23418.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5192.3万元,待摊投资5278.36万元,其他投资33.57万元,预留费用2914.37万元。与批复概算31300万元相比,节约投资7881.4万元,节约率为25.18%。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改善了该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推动了环湖各县的联系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区域内水能源和水产品的开发,为抚仙湖的开发利用提供了较好的投资环境。
建设过程中履行了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项目投资在批准概算内得到控制。但也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多付材料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210.26万元。
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违反计量规则、结算单价调整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210.26万元。
(二)多计待摊投资3035.8万元。
审计认定指挥部及各县公路公司因计算错误、结算价调整等原因,多计待摊投资3035.8万元。
(三)多付材料款125.65万元。
华宁县公路公司于2001年11月至12月预付华宁县珠山水泥厂水泥款190万元。截至审计时,华宁县公路公司收回珠山水泥厂水泥款64.35万元,尚有水泥款125.65万元未收回。
(四)出借项目资金300.71万元未收回。
2004年12月至2006年9月期间,华宁县公路公司将环湖东路项目资金507.92万元出借给江华公路项目。截至审计时,已收回207.21万元,仍有300.71万元尚未收回。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指挥部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对于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要求指挥部严格按照审定的金额结算,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多付材料款的问题,要求指挥部及华宁公路公司及时收回多付材料款;对出借项目资金未收回的问题,要求指挥部及时收回出借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一是应尽快结清江川公路公司代付的22.7785万元材料款;二是认真做好财产物资的盘点及债权债务清理,结清往来款项,及时进行竣工资料的归集及归档;三是预留费用中未实施项目应尽快组织实施,专款专用,据实结算,并调整相应工程投资;四是抓紧办理土地使用证,完成环保验收工作,确保项目交付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指挥部及时进行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指挥部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指挥部已按照审计决定予以核减,并进行了调账处理;对多付材料款的问题,华宁县交通局已收回款项并已汇给指挥部;对出借项目资金的问题,华宁县交通局已收回款项并已汇给指挥部。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人:5300000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