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

01.03.2017  01:12

(摄影:冯稚进)

 

近期,全省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魏民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王林主持会议,并传达全国农业系统纪检工作座谈会精神。驻厅纪检组,厅计划处、厅财务处等14个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去年下半年,省农业厅按照农业部的总体部署,会同驻厅纪检组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制定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受到驻农业部纪检组的肯定。但是,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与农业部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会议认为,做好全省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是职能部门和纪检部门保证政策有效落实的份内工作和应尽职责;是贯彻党的“三农”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这次推进会,主要是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促,以便省农业厅与驻厅纪检组形成监督合力,使专项整治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会议强调,各级农业部门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检自查不深入、问题重点不突出、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等问题。全省农业系统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好“两个责任”,既要制定好政策、分配好项目和资金,又要监管好项目和资金的实施和使用。对于不按时、不按要求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主管处(室)、州(市)农业局,将责成厅办公室履行督察督办的职能,严格追究责任,该向全省通报就通报,该问责的就问责,该取消相关项目和资金的就取消,绝不姑息。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省农业厅和驻厅纪检组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对自查阶段工作进行再回顾、再总结、再完善,进一步梳理问题,查缺补漏,深究重点线索和问题根源,理清查透,不留死角。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要 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分配、谁负责”“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明晰自身责任,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农业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提出的三个重点问题抓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突出“个人和集体违法违纪的问题”整治的重要性,发现违纪问题,坚决查处,按干管权限移交所属纪检部门。

二要 进一步合理安排,重在效果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贯穿于全年的各项农业工作中,按照统一部署的步骤和时间,合理安排,与日常农业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对项目多资金量大、自查情况“零报告”和存在“微腐败”风险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做到凡是有信访举报的要件件有回音,凡是有问题线索的要个个有了结,整治工作的效果要注重情况收集、痕迹管理,做到查、改同步。

三要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按照预算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改革、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新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将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补贴发放等作为重点内容,列出权力清单,确定岗位职责,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细化业务操作规程,合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杜绝权力寻租;强化绩效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强化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奖优罚劣。

四要 进一步加强督促,认认真真抓落实。要结合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州(市)农业部门分类制定整改方案,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行立改;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将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限时整改到位。专项整治工作不能浮于表面、流于形式,要深入到县、乡、村;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中要有具体项目、资金和问题。5月15日前,各业务主管处(室)、各州(市)农业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30日前,省农业厅和驻厅纪检组要认真总结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成总结材料报送农业部和驻部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