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03.03.2015 18:30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地块位置 | 土地 用途 | 项目名称 |
532801106004GB00063 | 1356.9 | 景洪市嘎洒镇曼清小学校原校点 | 行政办公 | 州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场所用地 |
532801106004GB00064 | 4784.0 | |||
用地单位 |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 |
二、公示期:2015年2月28日至2015年3月9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上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地址):景洪市国土资源局(景洪市勐遮路5号) 邮政编码:666100
联系电话:0691—2136702 联系人:范丽晶
景洪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2月28日
来源:景洪市国土资源局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3.03.2015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