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易国土资告[2014]08号

21.10.2014  12:44

易门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易国土资告[2014]08号       

经易门县人民政府批准,易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YTC(2014)14号

宗地总面积:

295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易门县龙泉街道履和桥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1.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3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

建筑限高(米):

大于等于-4并且小于等于20

土地用途明细:

居住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8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306014BA0214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409.7702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4年11月9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18日16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2、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提交预申请、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3、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1月8日到易门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1月8日到易门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1月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易门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YTC(2014)14号地块:2014年11月9日09时00分至2014年11月18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按规划条件提交该项目规划设计及建设方案。

    (三)竞得人必须当场与易门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易门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

    (四)该地块绿化工程和灯光亮化工程方案须报城建部门审定批准,绿化强度每平方米投资不得低于400元。

    (五)在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竞得人必须向出让人提供以下材料:1.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文件;2.水土保持方案批复;3.城乡规划许可文件;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5.环境影响行政许可文件;6.矿产资源调查结果查询备案证明。以上材料均为原件1份。

    (六)出让宗地内供(排)水、用电、电视、电话、出入道路及其他相关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七)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必须严格按照易建(2014)43号文件执行。

      (八)交地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易门县土地储备中心(易门县县城龙泉中路2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马先生

        联系电话:0877-4966362

        开户单位:易门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省易门县联社龙泉信用社

        银行帐号:1400007435924012

 

            易门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20日


来源:易门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