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印发 明年6月底前调整公布监管权责清单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通知显示,市国资委制定的《昆明市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下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印发。《方案》明确,2019年6月底前完成以下任务:调整公布监管权责清单;完善混合所有制、股权多元化企业产权代表管理制度;改进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基本完成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健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及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方案》旨在通过1-2年的努力,全面推进市国资委职能转变,使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日臻完善,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国资监管依法依规、规范有序、权责清晰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
围绕上述目标,《方案》从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改进监管方式,增强企业活力;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其中在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方面,《方案》明确,将加强董事会建设,推行外部董事制度,优化董事会结构,实现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比例逐步达到半数以上,国有控股企业应有一定比例的外部董事;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城市公共服务及战略新兴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推进国有企业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资本增值能力,增强企业活力。
在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方案》从加强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加强外派监事会监督、突出全过程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加强问题整改5个方面加以细化。其中在落实责任追究方面,《方案》明确,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完善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追究力度,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禁入限制、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依法依规查办违法违规经营投资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
根据《方案》,市国资委将对照转变职能的要求,于2019年6月底前明确取消、授权和移交的监管事项,并建立监管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昆明日报 记者聂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