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自贸区负面清单缩减至122项(摘自国际商报第72期A3)

05.05.2015  17:52

新设三大自贸区正式挂牌的脚步越来越近。4月20日,四大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公开发布,并且发布了《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

新设的三大自贸试验区将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原来试点的基础上实行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创新措施,并采取统一的负面清单和自贸试验区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

新设的自贸试验区将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原来试点的基础上,采取五大创新措施,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一是继续坚持制度创新,二是服务国家战略,三是建设开放高地,四是辐射带动周边,五是有效防控风险。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推出了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并且负面清单由最初的190项减少到139项,此次发布的2015版负面清单则进一步缩减到12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