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质量之光”年度质量盛典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2016“质量之光”年度质量盛典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梅克保讲话 韩毅庞国芳郎志正等出席
2016“质量之光”年度质量盛典颁奖现场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十三五”规划、ISO大会、天宫二号、三星Note7手机……一个个具有标志性的质量事件,串起你我对2016年的质量记忆;黄振宇、伊利、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浙江宁波市……一项项评选,树立了一批质量典型,传递着质量的正能量。12月21日,由中国质检报刊社主办的年度质量压轴“大戏”——2016“质量之光”年度质量盛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出席盛典并讲话。质检总局总工程师韩毅、中国工程院院士庞国芳和原国务院参事、质量专家郎志正等出席盛典。
梅克保在讲话中指出,“质量之光”活动始终坚持“用社会的眼光看质量”理念,公开公正评选质量奖项、推介质量典型,已经成为我国质量领域互动性强、参与面广、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的专业活动品牌,自2015年以来连续两年被列为全国“质量月”重点活动之一。实践证明,“质量之光”突出质量发展,汇聚质量民意,它的本质在质量、特色在质量,始终闪耀着质量的智慧之光、魅力之光。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就是要推介质量典型、宣传质量文化、展示质量工作,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促进全社会主攻“供给质量”,共同迈向“质量时代”。对于如何进一步认识和抓好质量,梅克保提出了3个方面的要求: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要努力提升质量水平、要充分享受质量成果(讲话全文另发)。
“质量之光”活动是中国质检报刊社2012年发起创办的一项群众性质量活动,至今已连续举办5届,累计参与人数超过500万。今年的活动继续以“汇聚质量民意、成就质量记忆”为主题,成立了“质量之光”公众评选组织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立足质量之本,汇聚百姓意见、盘点质量记忆。
2016“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共设有6个项目,分别是年度质量事件(人物)、年度质量魅力城市、年度质量标杆企业、年度魅力品牌、年度卓越技术机构、年度质检创新。通过网络、微信两套投票系统,获得有效投票近50万张,最终所有的奖项均“名花有主”。(详细名单见2版)
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和质检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质量之光”公众评选组织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成员、地方质检两局代表、相关市(区)负责人以及企业代表、专家学者、技术机构、新闻界的代表共260余人参加了典礼。河南许昌市市长胡五岳,大国工匠、中国宣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技师周东红等代表获奖组织作了精彩发言。
《中国质量报》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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