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部署“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07.04.2017  19:54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入推进质监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近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质监局积极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认真部署“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此次“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省质监局将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着力解决“小金库”纪律“红线”的问题,坚决禁止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例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及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等问题的发生。

下一步,省质监局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清理,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严格落实清理整治工作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高标准抓好“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