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河(湖)长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9月17日,陈坚到州河长办看望机关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全州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本报讯(记者 朱蕾 实习生 黄小丽) 9月17日,州委书记陈坚到州河长办调研。他强调,要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州河(湖)长制工作由“见河长”“见行动”加快向“见成效”转变,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陈坚一行到州河长办看望机关工作人员,认真查阅相关痕迹资料,详细了解全州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随后,陈坚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就如何做深做实全州河(湖)长制工作特别是洱海流域河(湖)长制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与大家一起分析研究。
陈坚指出,今年以来,全州上下准确把握河(湖)长制工作定位,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制度,落实落细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强化对河湖的水质监测评价和河道综合治理,全州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洱海流域河(湖)长制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为洱海保护治理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陈坚强调,当前全州河(湖)长制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到位、保障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此,全州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强有力措施,毫不松懈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河(湖)长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要全面履职,统筹抓好水资源保护、岸线周边环境整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要突出重点,以水质倒逼工作落实,完善“一河一策”工作方案,解决好工作中的阶段性突出问题;要明确职责,强化上下游、左右岸河长的联动关系,杜绝行政交接边界责任模糊、工作弱化的情况;要压实责任,健全完善州级河长与12县(市)党委、政府责任共担、工作共进机制,明晰责任、明确分工,共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陈坚要求,洱海流域是全州河(湖)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州级各有关部门和大理市、洱源县要紧紧围绕“尽快消灭河道及农灌沟Ⅴ类及以下劣质水”的目标,进一步强化洱海流域五级河长的联动推进机制,加密重点水域断面监测,细化各级河长责任,建立自下而上的河长责任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全力推动洱海流域河(湖)长制工作见成效。
袁丽娟、靳汝柏陪同调研,州级相关部门和大理市、洱源县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