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到漾濞县检查上半年工作
本网讯(记者 杨桂清 毕华军 通讯员 张明)7月12日、13日,由大理州纪委常委李耀芬带队的州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四检查组,到我县检查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漾濞县委书记杨瑜,县委副书记、县长左学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燕参加意见反馈会。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太平乡、县政府办、县扶贫开发攻坚指挥部、县纪委等单位部门开展检查,通过组织自检自查、实地检查、召开工作情况汇报会、查阅资料、延伸检查,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就我县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开展作风专项整治,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结果运用等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重点检查了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中执行政治纪律、压实责任、精准扶贫等7个方面,及脱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
13日召开的意见反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漾濞县2017年上半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同时就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具体要求。据报告,上半年,漾濞县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各项任务;全面从严治党,县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基础;聚焦办案主业,全面从严惩治腐败,“五级联动”共受理群众诉求2421件,同比上升10.4%,办结率达100%;密切联系群众,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反对“四风”, 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提升干群素质;强化党内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确保政令畅通;抓实巡察工作,充分彰显利剑作用,出台《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完成对3个部门第一轮巡察,梳理发现问题23个,移送纪检监察信访初核线索3条;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效,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选派29名纪检监察干部分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及省州纪委专题业务学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