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前10月全市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者40人
2014年以来,富民县卫生系统性先后发生了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补贴、虚报骗取国家财政拨款和补贴、私分国有资产、贪污等违纪违法问题,8名干部职工被党政纪立案查处,有的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富民县卫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作降职处理;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被免职。
这是昆明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者实施责任追究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市纪委紧紧牵住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截至10月,共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领导干部37起40人。以责任追究这一“撒手锏”,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梳理发现,昆明市责任追究的“撒手锏”,主要打向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不闻不问,拒绝碰硬较真,发现问题装聋作哑、包庇护短”的三类人。有的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当“甩手掌柜”,有的干部拒绝碰硬较真,监管下属不力,还有的干部发现问题后装聋作哑当“好好先生”……查明真相后,这些干部都受到了严厉处分。
在严肃责任追究的同时,市纪委还举办了专题培训班,就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专题辅导培训,分析在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对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组织24名市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述廉述责,进一步强化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识。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对群众反映、巡视反馈、检查考核、查办案件和整治“四风”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分析并约谈。今年以来,市纪委先后对71名县区及市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并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1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督促切实促使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把“两个责任”扛稳、抓牢。
此外,市委还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领导挂钩等“1+7”制度体系,细化明确了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监督责任;制定了市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将市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细化为5类25项,党委书记责任细化为12项,同时将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监督责任细化为8类33项,并接受社会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评议。特别是《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对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责任追究的10种情形以及对纪委领导班子、纪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责任追究的12种情形,实现了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者责任追究的制度化、规范化。(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 通讯员雷昆)
编辑:范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