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贴息助推红河州创业就业

30.03.2016  10:32

 

就业是民生之本,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河州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要求,“十二五”期间,红河州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通过创新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完善政策措施,特别是采取财政全额贴息方式,为劳动者创业提供多层次、多渠道的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顺利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全州劳动者创业促进就业工作。

据统计,2011年至2015年,各级财政安排红河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1591.91万元,州、县财政筹措建立担保基金26371.78万元。全州累计扶持创业人员53967人,其中,大学毕业生3987人,占比7.39%;农村人员32094人,占比59.47%;妇女32412人,占比60.06%。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251户。累计发放贷款35.48亿元,其中,“贷免扶补”15.32亿元、创业担保贷款16.38亿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3.78亿元。累计带动(吸纳)就业16.84万人。

下一步,红河州财政将配合各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创业扶持质量,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等各项经济调节政策促进就业,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扶持性政策,鼓励地方民营企业、特色劳务企业和地区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更多吸纳就业,扶持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为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